44th wrote:蘋果沒拿到錢,你跟銀...(恕刪) 這是 買方 銀行 賣方 的事情可以詢問銀行 了解相關程序之後在做裁決賣方有權拿錢但沒拿到錢case 1: 賣方拒絕收款 = 賣方大放送case 2: 賣方毀約
xtcjohnny wrote:=.=~~~~我的也被改掉了..$47,710APPLE真是..太過份拉恕刪) 噗~APPLE 一定也一邊改單一邊說...台灣的消費者真是...太過分啦大家記得一定要去告APPLE喔,~捍衛自己權益,不要只在01上說說,把這場戲演得好看一點!!!
認真的花了快3個小時爬完幾個A婆錯價事件討論串我發現A婆的消毒部隊好像開始在各討論串滲透了一下跟你說A婆有絕對權力不履約什麼的一下又說什麼不具學生身分的人注意了這麼有空派人上來討論區跟鄉民對打怎麼不趕快想想怎麼平息這次的事件啊被改訂單一整個讓人超火而且, 連個通知都沒有
abel1988 wrote:這是 買方 銀行 賣方 的事情可以詢問銀行 了解相關程序之後在做裁決賣方有權拿錢但沒拿到錢case 1: 賣方拒絕收款 = 賣方大放送case 2: 賣方毀約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你,還要固執的話就隨你便吧。不用搞甚麼CASE 1跟CASE 2得在那混淆視聽。從商跟商法的精神都是以"銀貨兩訖"的原則來延伸的。你給他錢、他給妳貨,這就是對價關係。今天他沒拿你的錢,你也沒收他的貨,何來的問題?還有,毀甚麼約?根本都沒有成立有法律約束的合約,哪來毀約之事。最後,要告就去告,按鈴申告,我拜託你快去!!! 不知台灣告輸的人要不要支付贏的人的出庭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