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第一件事情是先開除提出更改資料的決策者,有夠天兵,Apple 是沒人才嗎?處理事情沒有考慮清楚?如此輕率?可能是公司太大,東西賣太好,要不要買隨便您?危機處理太差了,我也是被篡改資料的消費者,無奈。
請記得連帶控告蘋果內部修改訂單之員工觸犯背信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目前在網站上消毒、替蘋果開脫者,如果與蘋果有關、為蘋果之員工,為消費者處理事務,竟為維護蘋果利益而損害其應維護消費者利益者,直接告他刑法背信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