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無言

我覺得Apple事情已經算處理得漂亮了.

1. 這本來就是教育網站, 所以, 本來就有規定, 教育價, 1年買1台! 他們就是認賠, 所以說合乎規定的, 都願意出一台.
2. 借學生證等等的事情發生, 的確是台灣人不守法搞出來的.
3. 現在有合規定的說他沒有辦法通過?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或許是真的作業錯誤? 或許是買不到散佈的言論? 誰知道啊? 或許, 真的有合規定的人應該去怪白目的偷渡者, 讓妳合於規定程序卻變麻煩了!
借學生證哪有不守法

台灣有法律說不能借學生證給別人嗎??

只要訂單資料都是那學生的就好了啊

哪裡不合法??

apple 有規定教育資格的人拿到貨以後不能給別人用嗎??

付款人是誰根本不重要....要是重要, 那搶來的錢 apple 要不要??

難道他也要核對錢是不是合法嗎??

你的規則怎麼訂的大家就怎麼玩....難道有人沒給學生證還硬要 apple 出貨給他嗎??

現在的 apple 是連自己訂的規則自己都不知道怎麼玩勒~~

聰明的你....趕快再去找 apple 條文來反駁吧...
wasong.tv
realbout wrote:
借學生證哪有不守法

台灣有法律說不能借學生給別人嗎??

只要訂單資料都是那學生的就好了啊

哪裡不合法??

apple 有規定教育資格的人拿到貨以後不能給別人用嗎??

付款人是誰根本不重要....要是重要那搶來的錢 apple 要不要??

難道他也要核對錢是不是合法嗎??

你的規則怎麼訂的大家就怎麼玩....難道有人沒給學生證還硬要 apple 出貨給他嗎??

現在的 apple 是連自己的訂規則自己都不知道怎麼玩勒~~

聰明的你....趕快再去找 apple 條文來反駁吧...


樓上的果然是黑白不分, 硬凹! 本來教育專案就是, 學生/教育工作者本人要買, 或是其配偶, 或是直系血親要買給家人!

學生本人或他的家人當然有資格買下來後轉售給別人, 當然沒錯!

但是如你所說, 下單後才去借任何學生證來買, 自己打自己嘴巴而已! 你可以下單當時就請那學生買了後, 再轉售給你, 這當然沒問題! (這位學生可能你得請他吃飯, 或讓他小賺一筆)如果借學生證就能買, 那Apple不須要有regular的價格了, 因為學生真的很多很多! 借了就可以買, 那就不須要訂學生價了!

本來就符合資格的人, 買一臺小賺, 我倒是覺得就是賺到時機財, 無所謂貪小便宜! 但是自己不符合資格, 拼命罵的, 倒是讓別人看清你的嘴臉!
hawk.kuan wrote:
3. 現在有合規定的說他沒有辦法通過?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或許是真的作業錯誤? 或許是買不到散佈的言論? 誰知道啊? 或許, 真的有合規定的人應該去怪白目的偷渡者, 讓妳合於規定程序卻變麻煩了!(恕刪)


這種講法如果成立,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在網上發布類似這種言論的都有可能都是蘋果派出來的工讀生

網路上本來就是每個人都平等,包括蘋果電腦也是,發言時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用了多年的蘋果電腦,家裏也只有蘋果電腦(現在好像非要這様講才表示中立),但這一次Apple真的做得很爛
hawk.kuan wrote:
我覺得Apple事情已經算處理得漂亮了. 這本來就是教育網站, 所以, 本來就有規定, 教育價, 1年買1台! 他們就是認賠, 所以說合乎規定的,....... (恕刪)

你說的算是近期非常中肯的,
我個人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要抵制?要抵制什麼?有什麼好抵制?
不過我看我等等又會被掛上偽正義磨人等無聊的稱號,不過, I don't care

Apple 設計出來的產品,是加州的總公司所設計的,跟抵制 Apple 在台灣網站出包 好像沒什麼關聯
台灣的購物網站 是由新加坡出貨 但我個人認為,網站的管理根本不在台灣,而是新加坡負責
(依照 Jobs 的個性跟管理公司的方式,大多數國際的分頁,根本就是美國當地找人翻譯,然後集權管理網站,而新加坡又是亞太地區的總集合,亞太地區都給新加坡管理也很合理 )

新加坡出的包 由台灣的分公司背上黑鍋 實在是很衰,當然,很多人重視的是被改單這一點,我覺得,根本新加坡管理出貨的部份,也不在乎,反正丟給台灣的分公司背黑鍋就好拉~單子我照改,鍋子你來揹

且,因為這個包,國外總公司不可能不知道,且一定會知道台灣人這麼多貪心、不符合資格的人,我只覺得,日後的教育商店審核只會照規矩來,因為一些貪心的人害到合規定的人,增加合規定的人麻煩
我不符合資格,知道消息那天,一堆朋友跟我說,但是我完全不想去買,雖然我本來就想要一臺 Mac mini,但我直覺這很離譜,不會去想倘這混水

而且,各位朋友們,試著冷靜思考一下,台灣的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偏差的很大,看到有錯,不是通報出錯方處理,而是想要佔出錯的人的便宜?這跟看到一個女生衣服不小心破了而露出身體,不幫忙遮掩還去強暴她,然後說因為她露太多引誘我犯罪有什麼兩樣?因為大家都在貪婪,你不跟著貪就是你自己吃虧?這到底是什麼道理?借學生證我覺得更妙了,不是學生,為什麼要裝? 這不也是偽照文書的一種?

人都會貪,我也是阿,但是貪要貪的有道理,吃相要好看

樓主很生氣、雖然他有資格,也沒被退件,但是我真的覺得沒什麼好抵制,反正我一定會被說偽正義磨人之類的無聊稱號,但我覺得 Apple 的產品依舊帶給我美好的生活使用、跟便利性,至於什麼用 iPad 的人都是自私的精英,那又怎樣?買東西用是要因為他人的眼光用的嗎? 自己用的開心最重要,因為別人要把你貼標簽而不用也太可憐。
真的,好東西沒什麼好抵制的。
wocow1212 wrote:
這種講法如果成立,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在網上發布類似這種言論的都有可能都是蘋果派出來的工讀生


我引用大家喜歡講的一句話, "沒圖沒真相!" 所以, 如果有人真的有願意把符合資格的資料貼出來, 然後狠狠地罵Apple, 我絕對的支持, 我也不是Apple員工, Apple也沒給我任何好處! 因此, 我支持每個真的符合資格的人!

我相信, 符合資格的人, 看到Apple這個價格, 還會真的以為是教育價大放送(因為Apple教育價本來就有優惠), 所以, 買個一臺, 很合理, 就算最後買來轉賣, 我也覺得很合理.

但是我不是很支持沒有舉證足夠真相, 然後就大聲批評的人! 批評的人請把自己符合資格的證件貼出來, 讓大家看, 不願意的話, 就投訴消基會, 但是看不到真相的謾罵, 我覺得很沒道理!

但是蘋果改單, 的確是腦殘的行為! 大家想譴責他, 我舉雙手贊成! 如果你的標題是, "蘋果改單, 老大心態, 我們抵制他", 那我會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竟然連去借學生證來買都可以理直氣壯, 那就是天大的笑話!
noran wrote:

你說的算是近期非常...(恕刪)


別人要抵制也不關妳的事吧....一家廠商本來就有人喜歡和不喜歡。

別人不喜歡,覺得它做不好,本就可以受公評的事。

沒必要出來勸人家和抨擊台灣人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自由

如果你覺得沒必要抵制,那你就不要理不就好了嗎

還跳出來說它很好,不要抵制,確實會認人感覺是否另有他因。
每次有這種事件,我都有一個感覺
有些被稱為“正義魔人”的人士出來講話(我不會這樣稱呼別人)
就被另一邊噓爆
然後兩邊就開始進入無止盡的道德爭論
其實兩邊都沒拿到DELL或APPLE的好處,爭論只會讓事情的真像模糊(要是我是廠商,我會好好利用這種狀況,筆記下來)
我們從小被教道德多於法律﹠邏輯(儒家教育的特色),但我們的社會有比較高的道德感嗎?

如果APPLE一開始就不願出貨,但法律上站的住,其實只要發個聲明,跟有訂貨的人道個歉,我想大家也沒什麼話好說
如果APPLE已經說要對資格符合的人出貨,但後來用奇怪的審核方式把人家刷掉,這樣不論有沒有法律問題,至少誠信上說不過去
如果APPLE已經對某些人同意出貨,但後來又片面取消,這様不只有誠信上的問題,或許也有法律問題

談道德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這是一個商業誠信及法律的問題
wocow1212 wrote:
如果APPLE已經說要對資格符合的人出貨,但後來用奇怪的審核方式把人家刷掉,這樣不論有沒有法律問題,至少誠信上說不過去
如果APPLE已經對某些人同意出貨,但後來又片面取消,這様不只有誠信上的問題,或許也有法律問題


您的說法, 我非常贊同. 因此, 我贊成舉證Apple沒道理的刁難的資料, 狠狠地K Apple一頓. 但是我看到有一部份人, 理直氣壯的說自己借學生證沒有錯! 這是已經看到的了!

我的看法是
1. Apple改訂單是腦殘, 應該狠狠地K, 譴責無妨
2. Apple對於合乎教育方案的人出貨, 算是良好的處理, 看起來比Dell折價券還負責任, 這是我的看法.
3. Apple如果對於合乎教育方案的人, 不出貨, 那, 有受到這種待遇的人, 應該好好的"舉證", 狠狠地K, 找消基會或是甚麼的都行
4. 明明沒學生資格, 但是卻想佔便宜, 眼看沒便宜可佔, 還在狡辯的人, 管他是台灣人還是哪裡人, 我個人鄙視他

所以"有證據有真相", K別人前, 應該把證據準備好! 如果Apple對於"自己是學生/教育工作者 或其直系親屬 或配偶 出貨刁難", 那我認為應該聲援.

而, 前面有人說 “沒必要出來勸人家和抨擊台灣人吧!!!" 我不喜歡用這種分法, 有理走遍天下, 不須要分台灣人不台灣人的!
看了兩位的對話, 我相信兩位都知道我在說的, 所謂的問題是什麼了.

有些人還很開心的被Apple制約, 我是沒什麼話講, 他開心就好, 大家都有自由.

但不要在把什麼貪小便宜, 硬凹, 再拿進這篇討論裡來“模糊焦點”.
一開始支持的Apple的人沒必要為了自己當時支持而說些似是而非的說法來幫Apple解圍.

"教授要你解釋某偏論文的概念時, 並沒有要你為該論文背書."

而今天, 覺得Apple處理這個事件的方法真的是差, 0分.

但, 這事件還沒完, 還來得及, 如果他做了好的決策, 雙贏, 我還是會為他拍手.

但沒有好的決策前, 我選擇“抵制”.

hawk.kuan wrote:
您的說法, 我非常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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