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CFC wrote:
自己改?
光是那個「改」字就不對了啊
你看微軟會不會願意讓你把Windows改成可以跑在PowerPC上
如果這樣,微軟會說你違法,那你就不要在那邊說什麼蘋果帝國這種話!
我們國人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還不夠呀
我也不敢說我從沒用過盜版的東西
但至少越長越大
越要知道有些東西是要付出金錢換來的
對別人是尊重
對自己也是尊重
SkyCFC wrote:
自己改?
光是那個「改」字就不對了啊
你看微軟會不會願意讓你把Windows改成可以跑在PowerPC上
如果這樣,微軟會說你違法,那你就不要在那邊說什麼蘋果帝國這種話!
....(恕刪)
SkyCFC wrote:
花錢購買正版軟體是你擁有該軟體的正常使用權,不代表你可以修改好嗎?
這跟你有沒有散撥跟販賣完全無關
...(恕刪)
Jason1327 wrote:
所以我的觀點是,買了正版的使用權,如果超出了使用權,自行修改程式,只是違返了軟體公司的規定,所以這軟體相關的技術支援及升級的服務,軟體公司就沒義務提供或解答,自已搞出的問題造成的損矢也不能轉嫁要軟體公司承擔。
把合法管道取來的東西,自行修修改改,會損失相關的保障及售後服務,這才是定下不可修改的主要原因吧~~
但如果把自行修改的程式及技術拿去圖利或散播使用,自然就違反了現行定的法律,軟體公司要告也是正當保護他的利益。
當然每個人的觀念定義不同,不能強要人接受,很高興與你討論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