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祝福的肝 wrote:以大大說的意思就是親...(恕刪) 不用說法不說法,01的鄉民能代表客服?代表apple?連客服的答案都沒有權威性了,01鄉民算哪根蔥?自己再去apple store,照著當初的順序再按一次,這次點進去教育條款內仔細看一下條文,不就清楚了當!01鄉民100個人跟你說「合格」都比不上apple一封退件信…
根據以下轉載我想再多問一個,.....解釋權是在阿婆嗎? ....這樣的話,怎麼說都沒用了阿婆:只有我能解釋條文.....合約內有註明。以下為H大的PO文轉載好您個APPLE, 先說要審核並照價出貨,過二天再讓人看出來是嚴格審查面子裡子都您的。我的案例是,整間區網上的電腦,只有我的連的上去,而且還是連了十多次才上去,我想是塞爆了,於是只能一個帳號幫左右的朋友一起訂~~~~他們都具有合格的學生資格~~這樣怎麼算???丟出個議題,要從嚴的話,法律與合約文字都有解釋空間的,我們也可以從嚴地從對消費者有利的角度去要求畢竟出包的錯在APPLE~~~請看下列條文,有說到要親自、本人帳號嗎?只有說可以買的人的資格, 並未規定收件人要本人、付款人要本人、訂購人要本人吧?他只訂義某某某可以"購買",所謂購買,定義上是實際上錢是"買的人付",實際上物品是"買的人用"。再進一步,他有定義代購,但代購的限制只有針對父母這點作出限制,並未否定其餘的代購案例也就是說其它的代購,在條文上並未限制。大家討論看看。Apple的條文如下(全段轉載)2. 購買資格下列大專院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人士專屬 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教職員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學生為其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子女代購的家長下列中小學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相關人士專屬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任職於公私立中小學校的僱員經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的現任董事會成員經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的現任家長會成員合格的在家教育人士任職於公立或私立、營利或非營利之幼稚園的職員
現在的情況是刷卡人一定要是你本人,且符合資格!!這點是已經非常確定的了!!不然就一定要補證件證明你的親子關係如補上父母或你兒女的身分證不然APPLE是不會通過審核的看來這次出貨量真的會很低也許這一切都在APPLE的掌握之中這都是經過精密計算的!!!!!好樣的...
tomsoong wrote:現在的情況是刷卡人一...(恕刪) 現在的情況是訂購與刷卡人一定要是你本人,且符合資格,才會通過!!這點是已經非常確定的了!!朋友與版友皆證實版上也有人用自己的ID購買 (購買人)收件人是自己 (代收人)但付款人是別人 (代付人)也收到補寄資料信件PS.收到補寄資料信件並不代表您資格不符,只是要求你做進一步審查還沒收到是因為還沒審查到?還是通過?如經過5個工作天還未收到表示安全過關嗎?現在看來都不是我們再做決定的...!@#$*******swatch3484大分析*********以目前apple作法來看apple是認定誰付錢誰就是購買者所以購買產品 = 購買者 = 刷卡人(付錢) = 學生 or 教職員若代刷 = 代購的家長所以回到重點,今天我要買這個東西,但是是他人付錢,那 "購買者" 是誰? (是他人呢?還是自己?)很多人認為當初是填自己為購買者,但只是他人刷卡(也就是他人付錢),所以認為自己還是購買者但是apple不這麼認為,apple是認定誰付錢誰就是購買者(刷卡者),所以刷卡人必須為學生 or 教職員若是他人刷卡,此刷卡人必須是父母。所以以目前來看,那拿到貨的只有兩種:1. 刷卡人姓名 = 訂購人姓名 = 學生証 or 教職証上姓名2. 刷卡人姓名必須是訂購人 父母 , 訂購人姓名 = 學生証上姓名剩下不符合的全部砍單,若有爭議全部法院見。以上只是猜測apple的作法及認為!但我要是apple也會這麼做,因為1. 這台剛出沒多久,當然不希望這次事件導致這台太過普遍,那之後我怎麼賣。2. 不符合資格敢告我嗎? 上法院 身分一曝光,不就代表你不符合資格 那還需要說嘛?3. 我對大眾已經交代了,照實出貨,至少已經留住apple迷的心,而且也不會被罰款 。綜合以上 已經將傷害縮到最小,並且還帶來相對的利益利益: 免費新聞媒體報導原來apple有網路教育商店,從此可吸引很多人來這裡購買 (相信很多以前不知道)
從一連串的發言看來 加上週遭朋友的情況(幾乎都是上班族)而且不少學生是湊熱鬧 發現真的要出貨了都退光光了大概是想拿折價券的希望落空吧 我猜我猜apple這次出不了太多台1000台以內 很有可能 說不定只有三四百台 或是更少
我也覺得只有500台不到的量~又是一招"雷聲大,雨點小"的無聊的把戲.看來apple打心底就是商人,一點都不想"吃虧"?其實這幾天在想, 1.99萬對有意願的用戶並沒有賺到太多,而且帳面上的4.7萬應該要除以2才對,也就是對個人而言, mini server 8g只有2.5萬的價值.如果apple大放送, 至少吸引到蠻多個人(也許有5000人)掏出2萬來買2.5萬的東西,apple並不會真正虧到什麼, 但普及了mac mini的市場.可是照目前審核的嚴格度而言, 也許只有300台才符合,那也好, 我的2萬就省下來了, 不再買你apple家的東西了,到底是誰沒有"遠見"? 呵呵~~連有意願的人願意掏2萬來買你apple家的東西, 你都捨不得給,斤斤計較成這樣:1. 標錯價格2. 偷偷改價格3. 發新聞稿似乎大放送4. 但嚴格審核資格5. 把潛在的更多有意願的顧客擋在門外嗯, 大家別去捧apple的LP啦 :D連我這個買了一堆apple東西的人都討厭apple了, 大家一起來唾棄apple吧 :)PS:我目前手上有:iphone3gs,ipod touch,ipad 3g 64g,apple bluetooth keyboard,mbp 13.3吋.
前言: 我不符合資格, 也沒下訂本來也是想在這次事件中撿個便宜預計花個2萬出頭買生平第一台APPLE的產品來用用看來在審查嚴格貨量少的情況下可能未來市場上的價格也不會很漂亮那至少可以省下MAC mini Server一台Magic pad + wireless keyboard可能還會多省下SL一套也算是不錯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