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1210 wrote:
我想這跟政府是軟趴趴還是硬梆梆,應該是沒有關係。
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此次事件是民事經濟糾紛,當兩方看法不同,是買賣雙方進了法院訴訟才能解決的。
政府在法上,只能對廠商採行政手段開罰,對於買方的權益是無法作強制性的出貨或賠款要求。
本次事件,我沒有身陷其中,無論結果如何收場,都與我無關。
但看了許多討論,兩方不同的看法,提出一點自己第三者的看法。
首先,我對於不支持消費者站出來為自己爭取權益的說法(無論消費者的心態為何),難以認同。
基本上我是個消費性電子產品的愛好者。
而消費性電子產品很多都有一個相同特性,尤其是電腦類的產品,那就是降價求售,且降價速度很快,有時可能幾天內就再降一波價。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幾天前、甚至昨天才買的電子產品,今天就突然降價了。
有人不介意,有人暗槓在心裏、有人上論壇譙一譙……等等。
總之,結果就是必須接受已成交的結果。
什麼七天不滿意退貨,理論上這可不包含對價格不滿意。
沒辦法,商品成交時,價格是你情我願的,今天降價是我願意的,不代表我昨天同意的。
大部份的時候,消費者只能氣在心裏,最終只得接受已成交的事實。
無論本次事件消費者是用什麼心態下單,消費者提出維護自己權益的心聲,這只是反應了過去電子消費產品的一貫思維。
大廠要頻繁的降價,這是他的自由商業行為,還沒買的有期待,已買的真能認了。
久而久之,消費者必須接受早買早享受、晚買撿便宜的事實。
一旦大廠出了錯,很多消費者自然的將積壓已久的怨念噴發出來。
以前我犯的錯,總之沒法改,只好接受早買早享受。
現在你大廠犯了錯,為何我的權益沒了,為何我的思考方式要改變了?
難道以後我買的產品,隔天降價,我可以期待廠家會同意我因個人錯誤先前買貴了而退差價給我嗎?
我認為消費者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是應該的。
現實的環境,消費者與大廠本來就不是站在公平的天平下,畢竟財力大不相同。
議論消費者下單是何心態是沒有意義的。
大大說得太好了...
先備份..
網路交易今天刷卡發現降價了!! 拿到後隔天也只能x在心裡....
因為這是承諾問題.. 刷卡就代表我已經同意付費...
今天還有人扯刷卡不代表付費.. 說什麼廠商還沒請錢... 不算..
那是不是以後電子交易我只要發現刷卡後沒多久發現價位有降價我就馬上取消刷卡也可以??
因為廠商還沒請錢所以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