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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確定已19900出貨,符合教育資格者一台...XD

sam1210 wrote:
我想這跟政府是軟趴趴還是硬梆梆,應該是沒有關係。
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此次事件是民事經濟糾紛,當兩方看法不同,是買賣雙方進了法院訴訟才能解決的。
政府在法上,只能對廠商採行政手段開罰,對於買方的權益是無法作強制性的出貨或賠款要求。

本次事件,我沒有身陷其中,無論結果如何收場,都與我無關。
但看了許多討論,兩方不同的看法,提出一點自己第三者的看法。

首先,我對於不支持消費者站出來為自己爭取權益的說法(無論消費者的心態為何),難以認同。
基本上我是個消費性電子產品的愛好者。
而消費性電子產品很多都有一個相同特性,尤其是電腦類的產品,那就是降價求售,且降價速度很快,有時可能幾天內就再降一波價。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幾天前、甚至昨天才買的電子產品,今天就突然降價了。
有人不介意,有人暗槓在心裏、有人上論壇譙一譙……等等。
總之,結果就是必須接受已成交的結果。
什麼七天不滿意退貨,理論上這可不包含對價格不滿意。
沒辦法,商品成交時,價格是你情我願的,今天降價是我願意的,不代表我昨天同意的。
大部份的時候,消費者只能氣在心裏,最終只得接受已成交的事實。

無論本次事件消費者是用什麼心態下單,消費者提出維護自己權益的心聲,這只是反應了過去電子消費產品的一貫思維。
大廠要頻繁的降價,這是他的自由商業行為,還沒買的有期待,已買的真能認了。
久而久之,消費者必須接受早買早享受、晚買撿便宜的事實。
一旦大廠出了錯,很多消費者自然的將積壓已久的怨念噴發出來。
以前我犯的錯,總之沒法改,只好接受早買早享受。
現在你大廠犯了錯,為何我的權益沒了,為何我的思考方式要改變了?
難道以後我買的產品,隔天降價,我可以期待廠家會同意我因個人錯誤先前買貴了而退差價給我嗎?

我認為消費者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是應該的。
現實的環境,消費者與大廠本來就不是站在公平的天平下,畢竟財力大不相同。
議論消費者下單是何心態是沒有意義的。



大大說得太好了...

先備份..

網路交易今天刷卡發現降價了!! 拿到後隔天也只能x在心裡....

因為這是承諾問題.. 刷卡就代表我已經同意付費...

今天還有人扯刷卡不代表付費.. 說什麼廠商還沒請錢... 不算..

那是不是以後電子交易我只要發現刷卡後沒多久發現價位有降價我就馬上取消刷卡也可以??

因為廠商還沒請錢所以不算...



jerry5168 wrote:
網路交易今天刷卡發現降價了!! 拿到後隔天也只能x在心裡....

因為這是承諾問題.. 刷卡就代表我已經同意付費...

偏偏Apple就是有十天內退錢的機制,你們這些Apple門外漢不知道吧?
sympholin wrote:
偏偏Apple就是有...(恕刪)


17. 價格

對Apple Store 現售產品、針對性銷售以及經 Apple 認證的修復產品,Apple Store 盡可能地向您提供有競爭力的價格。您的訂單總金額包括產品價格(出貨日)加上適用的稅負以及運費。Apple 保留隨時變更Apple Store 的產品價格的權利。
如果 Apple Store 在出貨後十個日曆日內降低了該產品的價格 (除了促銷商品/特惠商品/折扣商品/整修品以外),您可以致電 0800-020-021聯繫 Apple Store 銷售支援部,要求 Apple 發還您所付價與現售價間的差額。您必須在出貨後十四個日曆日內聯繫 Apple,方可獲得退款或信用額。

http://store.apple.com/Catalog/Taiwan/Images/salespolicies.html
"Apple 保留隨時變更Apple Store 的產品價格的權利"

這應該是說變更Apple Store上面產品的標價: 所以他把8G mac mini server價格改成19900了
而不是說可以改訂單上面的價格!!

"如果 Apple Store 在出貨後十個日曆日內降低了該產品的價格 (除了促銷商品/特惠商品/折扣商品/整修品以外),您可以致電 0800-020-021聯繫 Apple Store 銷售支援部,要求 Apple 發還您所付價與現售價間的差額。您必須在出貨後十四個日曆日內聯繫 Apple,方可獲得退款或信用額"

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不會因為Apple在短期內調降售價而受到傷害!
他怎麼沒說如果Apple Store產品價格調漲了,14天內出貨的訂單要補上差價?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1564


蘋果電腦公司本(27)日業已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下稱行政院消保會)之要求,提出線上商店產品標錯價事件的解決方案。略以:蘋果電腦對於教育事業非常重視,所以在教育商店給予學生及教師價格優惠,發生此標錯價格事件,表示歉意,同時願意對於上週五(23日)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即大專院校學生或大專院校、中、小學各年級的老師、行政人員或職員,每學期一部桌上型電腦,以新臺幣19,900元,出貨1台,且於24小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行政院消保會為確認該公司所提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爰於本日再度邀集經濟部、臺北市政府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與蘋果電腦線上商店亞太地區總經理及臺灣地區業務協理進行越洋電話會議。針對蘋果電腦表示願意對於上週五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以19,900元,出貨1台,經過充分討論後獲致結論:
一、 與會代表認為雖不完全滿意,但基於該公司已釋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同意尊重該公司的決定。
二、 符合本次出貨資格之消費者個人資料應予以保護。
三、 該公司應依該方案儘速與消費者聯繫,辦理出貨事宜。同時應提供服務專線來處理消費者後續處理事宜諮詢。
四、 請該公司考量於線上商店網站設置相關機制(例:防呆機制),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五、 本案消費者如不滿意蘋果電腦所提方案,仍可透過訴訟途徑爭取權益。
耶~~我的 apple mac mini server 要出現了~~

之前那些敲邊鼓囉唆的人終於可以閉嘴了~
請樓主不要一直重複張貼同樣的文章好嗎
imalvinx wrote:
請樓主不要一直重複張...(恕刪)


怕一些回覆其他文章的人不知道

又繼續的問處理方案

PS:既然出貨就代表認可那份原始訂單

那竄改訂單之嫌不就成立...

那要告嗎???
william5629 wrote:
怕一些回覆其他文章的...(恕刪)



糖果已經聽說要給了..(國際大廠氣度?)

但是中間那些影響網路電子商務信用的作為(竄改訂單和價錢)

也應該說明或是致歉一下......

畢竟信任度會降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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