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ba.tw wrote:
報價... 會扣押你公司的資金或對方的資金嗎? 我刷卡... 我得提供信用卡資料 & 信用卡公司會把信用卡額度扣除了... 這完全不一樣吧
為什麼再發文前... 不仔細先思考這些問題?? 怪不得這邊一堆奇怪的文章 ...(恕刪)
所以你認為的預扣或額度被扣除 NT 19900...
對你已造成莫大損失?? 精神損失?? 利益損失??
因此要等值認賠出貨???
網路上隨口討論事情..不需要情緒~
您有您的意見..我有我的看法!!
既然是對的..我想不需要討論了!
如果也錯了..我想更不需討論了!!
蘋果有無對錯..已在人心各有論斷!
此事件
我認為的蘋果
只是在某些人心目中 99分==>98分
而在某些人 20分==>19分
影響並不大!!!
Apple Store網頁的商品陳列該視為要約或者要約引誘
要約:講白話一點, 就像是報價
賣方的報價單經過買方確認簽回後, 可視為雙方合意, 契約生效
或者是要約引誘
經由買方對賣方提出詢價, 賣方提出報價, 再經過買方回應, 雙方意表合致後, 契約方生效
若這顆缺角蘋果能說服法官, 證明他們的Apple Store是要約引誘, 下訂者大概啥都沒有
雖然小弟我是認為這個case比較像要約啦, 因為.....
畢竟, 缺角蘋果已經將消費者的19900信用額度扣住了, 很像是雙方意表合致, 所以買賣契約應該成立才對
以一個法律外行人的角度來看是如此啦, 站上若有內行人....還請不吝賜教高見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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