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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錯價--經驗談

以後網路商店會不會都改成
下單後 再由人工回傳確認訂單
這樣就不會有標錯價的問題了
只是效率減低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版主的情況 很同意 不過網路交易在此是不太一樣的 不可同一而論.
allen.yea wrote:
其實我昨天就退了~
實在沒空再去理這種空有國際大公司..旗下數十萬員工的大公司~
原來這種公司的處理方式就是如此~

反正也沒差了, 沒了Mac mini with Snow Leopard Server,
還是有其他的選擇~
真的當下只是覺的難得的特價品, 想買來給自己的小姪子用,
被人講的跟惡魔一樣~
4~5萬的電腦又不是買不起, 真的是奇摩子不爽~

去了解過了...
剪角的蘋果仍只會跟銀行收19900,
但會開47710的發票..隨貨出, 接著..要消費者補足差額~
這時...又把球丟回給消費者了~


敢這樣玩

我們就可以告他

+集體約時間退貨

Corba.tw wrote:
報價... 會扣押你公司的資金或對方的資金嗎? 我刷卡... 我得提供信用卡資料 & 信用卡公司會把信用卡額度扣除了... 這完全不一樣吧

為什麼再發文前... 不仔細先思考這些問題?? 怪不得這邊一堆奇怪的文章 ...(恕刪)


所以你認為的預扣或額度被扣除 NT 19900...
對你已造成莫大損失?? 精神損失?? 利益損失??

因此要等值認賠出貨???

網路上隨口討論事情..不需要情緒~
您有您的意見..我有我的看法!!
既然是對的..我想不需要討論了!
如果也錯了..我想更不需討論了!!

蘋果有無對錯..已在人心各有論斷!

此事件
我認為的蘋果
只是在某些人心目中 99分==>98分
而在某些人 20分==>19分
影響並不大!!!
就事論事... 樓主舉的例子很難就事論事吧... 今天如果 Apple Store 給我的是報價單... 然後跟我說報錯價了... 應該是 4 萬 7... 那我可以決定不要或就用新的報價買... 不是嗎?

扣 19000 有沒有損失, 每個人狀況不一樣, 你覺得沒有... 那是你的感受... 如果我這樣的說法是情緒, 你發的文不也是情緒, 想要討論就接受各種聲音, 你可
以不認同... 就這麼簡單.
我想改訂單~改報價~這種事情對貿易商來說是習以為常,因為我們公司的老闆每天也都這樣阿,而且從事貿易的不覺得阿婆改單有什麼關係,是因為某些貿易商也都是這樣對待客戶的(我們老闆就如此阿)!
所以版主會有這樣的感覺,我不意外,只是請問版主你有下單嗎?你能體會那種不被尊重的感覺嗎?
我想大部分的人現在要的只是他們出面給一個交代。
Corba.tw wrote:
就事論事... 樓主舉的例子很難就事論事吧... 今天如果 Apple Store 給我的是報價單... 然後跟我說報錯價了... 應該是 4 萬 7... 那我可以決定不要或就用新的報價買... 不是嗎?(恕刪)



所以您認為..蘋果給您的新訂單..您現在無法決定要不要用?? 您只能強迫接受購買NT 4xxxx ??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可以賣房賣車投資您打官司...報酬率10%就好!

蘋果的錯...也不需要把自己都賠下去跟著錯了!!
所以每個人大概都可以來開個一元商店,網站上標明所有東西全部一元,只要註明「本公司保留修改訂單權利」,接著取得所有「貪小便宜」的消費者有效卡號授權碼,結帳的時候再出現原價訂單,然後要買就買不買拉倒隨便你?

聽起來好像是個會被打165檢舉的生意內。
個人感覺問題點是...........
Apple Store網頁的商品陳列該視為要約或者要約引誘

要約:講白話一點, 就像是報價
賣方的報價單經過買方確認簽回後, 可視為雙方合意, 契約生效

或者是要約引誘
經由買方對賣方提出詢價, 賣方提出報價, 再經過買方回應, 雙方意表合致後, 契約方生效

若這顆缺角蘋果能說服法官, 證明他們的Apple Store是要約引誘, 下訂者大概啥都沒有

雖然小弟我是認為這個case比較像要約啦, 因為.....
畢竟, 缺角蘋果已經將消費者的19900信用額度扣住了, 很像是雙方意表合致, 所以買賣契約應該成立才對

以一個法律外行人的角度來看是如此啦, 站上若有內行人....還請不吝賜教高見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
沒有, 目前的狀態應該是 有 Apple ID 的消費者, 可以 "自願" 取消訂單幫頻果解套, 用 Guest 的消費者, 也可以 "自願" 打給客服取消訂單幫蘋果解套,
反正, who care, 只要顧好你的衣食父母就好了, 這就是商人, 或許有那麼一天當你成為消費者, 才會想想何謂消費者權益?

我跟你的出發立場已經不一樣, 想要討論的目的也不一樣, 所以如果有任何回應讓你不舒服的, 深感抱歉. 因為這樣的討論下去, 沒有任何意義跟建設.

不過還是感謝您提供 "報價" 可大可小的珍貴實務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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