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在下支持原Po立場,並且我也不會主動退掉我訂的那一台。原Po先生和上文之S先生如何想我不清楚,但要是現在退貨,正讓該公司有台階可下。這件事依照法律,理虧的從頭到尾就是該公司,不是消費者。該公司自行修改訂單價錢,然後要你付賬。要是不能退,那這行為不啻搶錢?所以一定能退(你退了他反而高興少一個麻煩,怎會不讓你退)。另外談一個無關的事情。就結果論,讓該公司自台灣離開並不一定是壞事!畢竟不是我們在賺他們的錢,是他們在賺我們的錢。又不是全天下就這一家賣電腦的?
aufbu wrote:先聲明在下支持原Po...(恕刪) 我是很想問各位一件情34900 + 12810 會等於 19900嗎??不同於dell的標價方式dell事件的標價是原價 7999網購折扣 7000線上折後價 999兩個基本上是不一樣的看來貪小便宜會令人失去理智...
我想很多人被4萬多嚇到 都去取消訂單了所以目前訂單應該慢慢減少中...剛打去信用卡公司 他們說apple無法跟他們收取4萬多..因為我們只授權19900..是無法多收我們一毛錢的...他想收4萬多是必須再經過我們同意一次....既然apple敢收19900...他就得出貨...那我們組成一個自救會大發慈悲....讓apple討價還價換成ipad 3G算了
aufbu wrote:我們並不要求出貨(該...(恕刪) +1政府及消保官要硬起來 !不過可能某民間企業會被Apple施壓再向政府施壓 ?最後消費者白忙一場Apple全身而退 ?ps. 以上純屬想像/如事後與上述相符/純屬巧合.
demonnien wrote:我是很想問各位一件情34900 + 12810 會等於 19900嗎??不同於dell的標價方式dell事件的標價是原價 7999網購折扣 7000線上折後價 999兩個基本上是不一樣的看來貪小便宜會令人失去理智... 那請問怎樣才會變成19900呢?就算是加減計算搞相反也不會是那個價錢所以消費者當然認為是"特價優惠"囉!看來沒跟上優惠也會使人失去理智
s88209 wrote:定製品是沒有辦法退的喔~妳自己這樣搞就好 不要害到別人.(恕刪) APP 的條文的效力,請問是否大於中華民國的法律 ? 有嗎?法律說:網路購物有鑑賞期。可以退貨。在說了,這個所謂的「訂製品」,請問是專門為了這一位客戶量身訂做的嗎?當然不是。他是兩種規格中的其中一種。如果這樣就可以說是訂製品。不受中華民國法律的約束。那以後廠商的都玩這一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