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qaf wrote:算一算光華DIY 的行情..2.66GHz Intel Core 2 Duo ~$7000 (Mobile CPU P8800太貴了)8GB 1066MHz DDR3 SDRAM - 2x4GB ~$4800 (8GB DDR3真是浪費)Dual 500GB Serial ATA Drives ~$3000NV 320M ~$2000KB/MS ~$1000PSU + Chassis ~$1000MB ~$1500不含螢幕(恕刪) 4GB DDR3是一條4800,不是兩條4800還有你忘了算作業系統的錢了.......
檢視訂單出現....Thank you for shopping at the Apple Online StoreApple's Online and phone Order Status services ar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due to a scheduled upgrade to our systems.We apologize for any inconvenience.@@
如果是那樣的話 那幫APPLE開發那個APPLE網站的公司 不就要賠到死了 因為如果這個法條被政府 enforeed, 那APPLE一定要被強迫出貨, 那最後死的一定是幫他們建制跟管理網站的公司如果這網站是他們自己架的 那可有得瞧了 一對APPLE工程師要準備失業了 @@"
jackal0416 wrote:還好出包的是今年度,如果是明天apple就一定要出啦,之前好像有看到一篇報導就是指系統出錯問題的法規,業者好像不能再一直用系統出錯理由不給予出貨。 jackal0416 大大所說的是【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不得記載的三、 單方契約變更之禁止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片面變更商品之規格、原產地與配件,及消費者不得異議之條款。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單方變更契約內容。四、 終止契約及賠償責任免除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任意終止或解除契約。不得預先免除企業經營者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所應負之賠償責任。五、 消費者之契約解除或終止權不得記載消費者放棄或限制依法享有之契約解除權或終止權。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未來廠商標錯價,還是要依訂單出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