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告Apple偽造文書 MAC MINI snow leopard SERVER -> MAC MINI CTO請簽到

蘋果還真了不起 大不了花150萬元上新聞上媒體 大肆宣傳server~~

原本不懂server的我 看了眾多新聞都了解了~~

唉.. 這就是台灣法律的漏洞阿 罰緩最多150萬 對那些大公司來講算什麼

比拍廣告還要有效果~~

預祝各位反擊成功~~

hi~
他還在想有什麼招式可以嚇唬消費者然後主動跟他退貨~~
pms wrote:
還有..這樣改客戶的...(恕刪)


亂入一下 SOX 似乎用在 企業內控和投資者角度的 誠信方面

和消費者似乎無太大的關係...
gyeonwoo3232 wrote:
蘋果還真了不起 大...(恕刪)


可惜不能連續開罰

AT不敢說

對APPLE這種跨國企業來說

罰錢根本不可怕

國際媒體若不是以竄改訂單來大肆報導

對於商譽的損害也很小
我的也被改單了
而且除此之外,還被加上了稅金
這倒底是在搞什麼......>.<
IBM i-Series→IBM X24→IBM 240 →Toshiba Libretto L5→IBM X32→Mitac M722 →IBM T42p
ulyssesric wrote:
自己想不出把自己行為...(恕刪)

其實我們都知道會下訂單的大部分都是趁人之危的,不過就是情來看
網路購物已經是顧客下單,商人就會立即發貨的模式了,
如果不按照這種交易模式交易,這種形式還有何意義與公信力?
那我可以說我今天在Y拍下標的東西,我馬上就反悔,你還不允許掛黑我,因為契約還沒有成立?這是甚麼道里?

消費者貪婪之心總會有,但是企業難道不需要上寶貴的一課?
怎麼不去做個異常交易的防堵機制?怎麼業務的反應那麼慢?
不是銀貨當面兩訖的交易,網路又沒有討價還價的機制,
消費者下單就一定得買單的網路交易,如果讓最後握有請款能力的商人改動訂單或是拒絕賣單還能合理化
那網拍我覺得廢了算了。
大家快把新聞發到國外各大新聞網站吧!



建議一下,下次如果有廠商出包時,你要下單的時候,先請家人拿台攝影機把你操作電腦的過程和螢幕上的畫面拍下來,一定要拍到你本人的臉,和你正在打電腦和螢幕上的畫面喔!

這樣子做的話,遇到阿婆這次這樣耍賴,它保證賴不掉的。去告一定告得成功。
建議一下,下次如果有廠商出包時,你要下單的時候,先請家人拿台攝影機把你操作電腦的過程和螢幕上的畫面拍下來,一定要拍到你本人的臉,和你正在打電腦和螢幕上的畫面喔!

這樣子做的話,遇到阿婆這次這樣耍賴,它保證賴不掉的。去告一定告得成功。
Apple偽造文書 集體訴訟+1


太扯了吧!!!
本來只要認錯提出『正當理由』,就可以了事了.(講難聽一點就是找個人頭開除就好)
現在居然擅自修改訂單的內容,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一定要給阿婆一點顏色瞧瞧了!!!

就如樓上的所述
信用卡交易完成不代表商業行為的交易完成
我刷的是VISA金融卡,我用現金去圈扣的.
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預付現金的表示意思.
請稍懂法律的大大作為解釋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