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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消保官的來信了!但是還是沒用!

謝謝各位的建議,看來還是不要浪費時間,還是多花個2、3千元去買好了,謝謝。
DeNiro wrote:
我弟在南部,寄回台北...(恕刪)


既是這樣,當初為什麼您的弟弟不寫自己是收件人?收件人寫成您,審核時比較不利。
既然買到這台的人那麼多都不自用要賣,您應該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買到這台機器,其實多個二、三千元買到,都算是賺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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