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買人", 如果是替別人買則可稱呼為"代購人"
- "付款人", 我不覺得這個角色在這次事件中有任何重要. 如果是替別人付錢可稱呼為"代付人"
- "收件人", 如果是替別人收件可稱呼為"代收人"
教育價規定的是購買人的資格, 還有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代購. 就文字上來說都是針對以上第一個角色而言. 如果購買人身份符合然後仍被退件, 那我支持去申訴或是提告. 不過目前板上最多也就是被要求補件罷了. 如果真的不知道該補什麼, 不妨直接問蘋果.
如果購買人身份不符合規定, 那真的就不要再掰了. 有過是從寬, 沒過是正常.
Nikon D700 | 105 f/2.8G VR | 24-70 f/2.8G | 70-200 f/2.8G VR II | 50mm f/1.8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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