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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大廠亂改"電子交易"成交價格 台灣政府只罰30萬 算是變相鼓勵違法嗎?

我不知道法條是規定罰多少,但這次事件,我覺得政府單位反應很快是事實吧,周五發生,周一連絡蘋果開記者會,規定周二下班前公佈結果,這樣的效率,沒人說慢吧
30萬~沒錯!
只是讓阿婆更囂張~
沒什摸好理會的~30萬~再開一百次也不痛不癢

買東西"貴"是心甘情願
但是消費權益不見了~就...就貴的沒價值

我可以當凱子買貴東西~我紓壓我happy~
但~被講"嫌貴就不要買",或把消費者當呆子的感覺就粉不happy

台灣買iphone的人十個有八個功能玩(應用)不全~還有買macbookpro裝win系統在run
為的只是"爽"一個字!
辛苦工作買個貴東西犒賞自己是ok的
但被國際大公司不削的感覺...真的很差

我從6800時代到第一代powerpc第一代就力挺mac

改單~真的是粉要不得~太粗暴的手段

接下來看mac如何處理此事件

其實後續 apple 的態度才是重點

罰一千萬他們也不痛

但~它們有好一點的安撫態度~大家 啟蒙機 好~自動取消訂單的人我想也很多

這年代~大家最重視一點 "態度"

apple 我也希望你贏得滿堂彩~~ 你真的很有質感~ 希望底下不是醜陋的心


有人說下單的人是貪小便宜貪婪~我覺得80%的人應該是抱著參與此一盛宴的心態~

所以別說下單的人"貪" 商人不一樣是"傷"嗎?~~古有云...無x不成商~哈~
放手~得到的會更多
30萬哪夠, 這種事情, 我想來各3000萬剛剛好而已6000萬才能喝止吧! 說改就改, 不然也道歉說聲“對不起”, 有這麼難嗎? 台灣的法律, 真的是排平(民)條款. 增富條款.
大家都搞錯了,
罰美金九千多元,
根本就是政府高明的招商手段,
免費獲得一次臺灣政府,
對大企業予取予求的國際宣傳機會,
說不定很多國際黑心企業,
因此積極考慮亞太總部從大陸轉進臺灣哩.

如果這是真的消息
就果然如我之前心裡所想的, 台灣政府是會偏向於財團跟企業的

台幣30萬元賠上了:
1, 本次消費者權益
2, 臺灣的尊嚴(政府威信, 執法態度, 法律之週延與否, 請與歐洲國家比一比)
3, 電子交易市場, 未來在台灣可任商家宰割, 就算有明年1月1號生效的法律
只要廠商夠大夠硬,大概都可以以"特殊案例"搓掉

台幣30萬元讓Apple賺到了:
1, 超過美金30萬的廣告效益(含國外有報導的新聞網站)
2, 臺灣雖有人不爽,不過卻大大讓連不懂這品牌的人都知道甚麼叫Apple
3, 讓部分的Appl死忠支持者更把Apple當神拜,看那些罵"台灣人都是貪婪的"那些嘴臉(未來你就不要給我碰到網購糾紛!!!)


台幣30萬元!!! 我很佩服那個定這金額的人!
難怪Apple從不把台灣放在眼裡

今天新聞: iPhone把南韓排除在本波銷售日期, 引起使用者及受理審核的官方多大反彈!
看看國內...我真的開始以身為台灣人,以台灣的一些政府單位為恥!!!!
NBA教練or球員只要批評裁判就會罰到快100萬
恩..30萬.........?有啥路用!!


所以應該在沒有法律條文規定範圍下罰個五千萬一兩億的嗎?

一邊要國際大廠依約依法出貨,一邊要台灣政府站在消費者這邊,不管法律能罰多少用力喊價就對了?
樓主還真好笑,要政府學APPLE嗎?只許政府亂罰,不許APPLE亂改價格?
-- Using Numb3rs, we can solve the biggest mysteries we know
AppleDesign wrote:
所以應該在沒有法律條...(恕刪)


請勿用明顯的偏高來比喻
參考別國法律的罰則應該都可供參考吧!?
好慢喔 真的好慢喔~

已經中午了

看來30萬 支票已經開好了

我很喜歡蘋果產品

但卻很討厭這品牌的高傲姿態
camno40 wrote:
但~它們有好一點的安撫態度~大家 啟蒙機 好~自動取消訂單的人我想也很多
這年代~大家最重視一點 "態度"

這年頭台灣碰到什麼是都說問題在態度. 稍微有點知識的人就知道對這些人來
說, 態度是個屁. 哪一次投機份子真的因為別人態度好就不囂張的? 態度好助
長這些人的氣燄罷了. 講這種話也不會臉紅.
Nikon D700 | 105 f/2.8G VR | 24-70 f/2.8G | 70-200 f/2.8G VR II | 50mm f/1.8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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