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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確定已19900出貨,符合教育資格者一台...XD

AolHoward wrote:
如果上不了蘋果版應該...(恕刪)


我該指望他收盤時到低點嘛??
william5629 wrote:
我該指望他收盤時到低...(恕刪)

低點的時候進場撿幾支
有賺到再去買別的電腦吧XD
等他出貨實在太慢
但是我覺得好像升溫地不夠快......

最大的原因可能是:「跟我無關」- Apple 要罰要怎麼樣我也不會分到一杯羹,倒是bumper快給我送來(iPhone 4使用者)

所以各位朋友們請讓其他地方的人感受到這個東西的嚴重性。因為好像還有人不知道他是改我們的「訂單」、「未告知」、「不出面說明」以及「藐視當地行政機關」(不知道這有沒有違反甚麼規定)

總而言之,要讓大家感受一下傲慢的蘋果,Pride and Apple。
蘋果電腦現在的態度是不理不睬,不管對消費者、記者媒體、政府,都是一樣的。
這保證是會吃到苦頭的,消費者可以跟蘋果走法律途徑解決,媒體在這事件落幕之前不會放過蘋果電腦。
市政府就更有趣了,民不與官鬥啊!先不管事情怎麼處理,放消保官鴿子,拒絕回應消保官的問題,基本上就是不把政府看在眼裡,那就有的玩了。
繁華與落寞的邊境 http://tabrisphoto.blogspot.com/
qqwen wrote:
想太多...政府這幾...(恕刪)


我想這跟政府是軟趴趴還是硬梆梆,應該是沒有關係。
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此次事件是民事經濟糾紛,當兩方看法不同,是買賣雙方進了法院訴訟才能解決的。
政府在法上,只能對廠商採行政手段開罰,對於買方的權益是無法作強制性的出貨或賠款要求。

本次事件,我沒有身陷其中,無論結果如何收場,都與我無關。
但看了許多討論,兩方不同的看法,提出一點自己第三者的看法。

首先,我對於不支持消費者站出來為自己爭取權益的說法(無論消費者的心態為何),難以認同。
基本上我是個消費性電子產品的愛好者。
而消費性電子產品很多都有一個相同特性,尤其是電腦類的產品,那就是降價求售,且降價速度很快,有時可能幾天內就再降一波價。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幾天前、甚至昨天才買的電子產品,今天就突然降價了。
有人不介意,有人暗槓在心裏、有人上論壇譙一譙……等等。
總之,結果就是必須接受已成交的結果。
什麼七天不滿意退貨,理論上這可不包含對價格不滿意。
沒辦法,商品成交時,價格是你情我願的,今天降價是我願意的,不代表我昨天同意的。
大部份的時候,消費者只能氣在心裏,最終只得接受已成交的事實。

無論本次事件消費者是用什麼心態下單,消費者提出維護自己權益的心聲,這只是反應了過去電子消費產品的一貫思維。
大廠要頻繁的降價,這是他的自由商業行為,還沒買的有期待,已買的真能認了。
久而久之,消費者必須接受早買早享受、晚買撿便宜的事實。
一旦大廠出了錯,很多消費者自然的將積壓已久的怨念噴發出來。
以前我犯的錯,總之沒法改,只好接受早買早享受。
現在你大廠犯了錯,為何我的權益沒了,為何我的思考方式要改變了?
難道以後我買的產品,隔天降價,我可以期待廠家會同意我因個人錯誤先前買貴了而退差價給我嗎?

我認為消費者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是應該的。
現實的環境,消費者與大廠本來就不是站在公平的天平下,畢竟財力大不相同。
議論消費者下單是何心態是沒有意義的。
我猜測

蘋果
-不怕被罰錢
-不怕走法律途徑

拖的越久越多人放棄訂單
裝的越硬越多人放棄訂單

等到數目降到他們可以控制的程度
就開始一一擊破
軟硬兼施

(只能說好犀利)
小薇: 大家安安!
花30萬打3天廣告真的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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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32ms25 wrote:
我覺得至少要罰個總公司市值的5%


雖然我不支持阿婆,但也不想支持嘴砲
Apple 市值5% 是多少?
Apple 目前市值約2200億美元 你罰他市值的5% = 110億美元 = 3500億 NTD

Intel 反托拉斯 在歐盟判決 是罰10.6億歐元(剛好一個位子)
你要用那種法律,那個條款,去罰這樣子的金額?
來亂的言論,就省省吧
準備好了嗎,孩子們
罰是罰不了多少啦~
蘋果也不怕~
看看能不能把他趕跑就是了~
但是趕跑了又會讓人覺得本版很寂寞~
兩難啊~
艾因 wrote:
罰是罰不了多少啦~蘋...(恕刪)

我還是希望蘋果的電腦小眾經營

太多人用病毒就會出來了
雖然站長叫我不要嘴砲..但是..勇往直前 不期待就不怕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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