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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先忽視這次價錢標錯問題,重視事後修改訂單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
apple 一直強調要是教育方面的身份才可購買
但我幫女友買 女友也沒有信用卡
這樣有算符合嗎
的確,現在讓所有人不滿的應該是在私自更改訂單與金額一事
台灣APPLE 可以像戴爾一樣不認帳
但是現在因為私自更改訂單內容與價格
搞的比戴爾還糟糕....

雖媒體轉述『需向總公司詢問後續處理』
但是真的會向美國APPLE詢問處理方式嗎?!
還是說這裡只的總公司僅僅是台灣APPLE?!

我是覺得APPLE也該重視一樣台灣這塊市場
由美國總公司給予回應後續處理
取消訂單也沒關係
審核資格也OK
但是私自修改訂單就是不對

期盼台灣的消保官拿出魄力來!
究竟是台灣APPLE的購物條文大還是台灣的法律大
glen.pan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appl...(恕刪)

依照他們的公告也說的不明不白
沒寫說不能代訂
你女友符合資格
照理說給他你女友資料就可以符合
因為這沒數量限制
不需要綁訂者符不符合資格吧
不然早在訂購時就先查清楚再給訂
哪有啥事後檢查的爛機制
其實 會寫英文的就去Apple Feedback反應吧
http://www.apple.com/contact/feedback.html

附上我剛剛寫給的

To whom it may concern,
I placed an order for the Mac mini on Jul. 23th, the P/O number is WXXXXXXXXX. The order detail is as follows,
"Mac mini Snow Leopard Server NT$ 19,900 1 NT$ 19,900"

However, I checked the order process on Jul. 24th and learned my order already be modified as the follows by someone in Apple Taiwan
"MAC MINI CTO NT$45,438 1 NT$45,438"

It seems incredible to me that how could Apple make this kind of mistake?! Someone in Apple Taiwan change my order without the notification in advanced!! Is that a "NORMAL" procedure in Apple Inc.?! If so, this will be a very serious credit crunch for Apple Inc.

Could anyone give me an official statement of what's going on in Apple Taiwan? Thank you very much.

主要就是在講,台灣蘋果自己修改訂單而沒有通知,請他們說明一下

我個人認為這樣子會比在論壇講更有用

另外如果美國那邊沒回覆的話,我會用蘋果的信用危機寫給CNN的

給各位參考囉
glen.pan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
apple 一直強調要是教育方面的身份才可購買
但我幫女友買 女友也沒有信用卡
這樣有算符合嗎


你如果主張幫女友買,那你明顯就不符合定。
你如果主張幫女友代付款,應該是說的通。
你如果主代理女友下單(你女友的名字有出現在訂單上,你只做key-in的動作),應該是說的通。

我想最起碼收貨人要用你女友的名字。
因信用卡是你的,所以付款人資料寫你法律認定上應該說的通。
但如果訂單上都沒有你女友的名字,你很難主張是你女友買的。
shawn.lin wrote:
你如果主張幫女友買,...(恕刪)

其實你有沒證據說他不符合資格
因為下面是內容
------------------
購買資格
下列大專院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人士專屬 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
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教職員
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學生
為其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子女代購的家長
下列中小學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相關人士專屬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
任職於公私立中小學校的僱員
經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的現任董事會成員
經由選舉或指定產生的現任家長會成員
合格的在家教育人士
任職於公立或私立、營利或非營利之幼稚園的職員
----------------------
但是並無寫訂購者跟付款者需要符合資格
只要事後給他證明文件
文件符合資格
他不能說不對!!

不過先不用去爭論這問題
這問題要等蘋果回應後
承認訂單再說
小查 wrote:
其實 會寫英文的就去...(恕刪)


我很怕這篇文章變成在討論你英文文法對不對

哈,開個玩笑,之前說要寫信給賈伯斯開放 iPad的,最後討論也變成討論

別人英文寫的對不對....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bluemenco wrote:
依照他們的公告也說的不明不白
沒寫說不能代訂

你當然可以代訂... 所以 Apple 是看代訂人有沒有符合資格.
依法 Apple 將 Mac Mini 硬體賣給你後, 你及使再轉手給他人做非營利用, Apple 不能要求履行非商業用途的義務, 因為硬體的所有權已經不是他的. 但 Apple 可主張 Mac OSX 的授權失效, 應為 Mac OSX 的所有權還是 Apple 的.

bluemenco wrote:
因為這沒數量限制
不需要綁訂者符不符合資格吧
不然早在訂購時就先查清楚再給訂
哪有啥事後檢查的爛機制

有數量限制喔... 1 年 1 台 Apple 主機.
一年一台主機指的是符合資格的人一年可以購買一台
而不是一個帳號或一張訂單僅能購買一台
只要能找到五個符合資格的人
一張訂單也能訂五台
輕步玉階飛夜色...不勝蕭然掩月來...
bluemenco wrote:
但是並無寫訂購者跟付款者需要符合資格
只要事後給他證明文件
文件符合資格
他不能說不對!!
(恕刪)

我沒有說購者AND付款者需要符合資格... 是購者OR付款者需要符合資格
但他提供的證明文件要跟當時的訂單有直接的關連... 就是證明文件上的名字要出現在訂單上面. 不是只有文件符合資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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