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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01 不能討論黑蘋果 而之前卻可以討論 JB (美國未宣判之前)

riddle_apple wrote:
你說的商業販售,那是個人行為,不是整個OSx86社群。


OSX86社群大部分已經以破解為實,相爭誰是最佳"破解英雄"平台。
英雄榜也被神格化,當偶像崇拜。

大哥即使補充開放的部份,但是程式對應上面,沒有授權的部份也一堆,駭下來的部份也一大堆。所謂開放的Boot 132源碼跟開放的核心源碼湊起來,是開不出任何名堂,現在就是當整個MAC OS完全在PC開啓的時候,OSX86的"破解"同時也公開沒有在公開授權的程式部份(例如:驅動程式... ...)。

Netkas有沒有社群想像這樣正義傳奇,如果他真的是"開放",為什麼還是有binary檔案自己留一手?這個部份的包裝內容沒有任何竊取嗎?

還有Binary file同時也隱藏一些內碼開後門用,程式不完整,電腦硬體容易燒壞,系統當機或是系統破壞… …等等。剛讀過Boot 132授權也寫的很清楚,程式改寫提供者必須自行提供保固跟保證,基本上以OSX86為販賣基礎的個人或廠商,既沒有授權使用,又不能提供保固跟保證,所以求償是要找Netkas嗎?還是板主?

大方向是:

1.OSX86社團目前程式讓MAC OS完整在PC上運作的內容,並不是全部都是開放源碼與公開授權
尤其以硬體趨動還有核心改寫的範圍。

2.Netkas保留關鍵binary file無法驗證他的來源都是"原創的"或是"引自公開源碼"
這部份對開放設群應用有一定的盲點。(好像不只他有作這個動作)Netkas自己有從EFIX USB破解部份功能使用,關鍵部份如果不用Binary處理,光EFIX就是第一個可以跟他求償的廠商。

3.販賣者全球皆有,數量不少。OSX86主要人員也是有接受金援,但沒有一個人有完整被OSX86軟體授權販賣(販賣就牽涉保固跟保證)。是全體行為還是個人行為,金援都已經出現,個人行為是指哪一部份?已經是"全體行為",所謂的個人,應該是很少數。

4.OSX86社團的資訊,假公開之名行竊盜之實,與無法提供保固與保證。

號稱開放源碼軟體本身即使有一點點是沒有用授權的東西,連蘋果的EULA都不用碰到,不攻自破。
連Boot 132都沒有取得David Elliot授權,他公開,但是並沒有說別人可以用,或是說允許修改。所以2008年突然人有人假David Elliot之名提出Boot 132(沒有人可以驗證這是真的David Elliot,因為Netkas自己也知道沒有權利去修改未授權的軟體內容 )修正也不會奇怪,David Elliot程式碼在公開之後就從來沒有加入過社群,社群是後來的產物。

EFiX_VN wrote:
OSX86社群大部分...(恕刪)


我剛剛看到你的上一篇回覆時,發現你回答了一堆我沒問的問題,本以為是我沒表達清楚,正想回覆你時,發現了你現在這一篇回覆,哈,其實你一開始就是想借討論之名行廣告之實吧。

對你這種人,根本沒啥好討論的,真是浪費我的時間。

更正:這段發言是大誤!我看錯樓上大大的意思了,所以說出了上述言論,在此向樓上的大大道歉,真的很抱歉。
riddle_apple wrote:
對你這種人,根本沒啥好討論的,真是浪費我的時間。

要可以證明全部合法,也沒有個人攻擊
不用假使用公開源碼之實行使用非授權的內容之處
因為實際您也不知道OSX86使用Davide Elliot的許可在哪裡?
浪費什麼,是個人的問題吧~
我的問題你也沒有回答
指有對開放的部份,既然在討論板。

不能夠只用兩個開放源碼的部份就代表全部,其它的趨動授權許可才是致命的地方
今天如果修改是有完全註明,走"開放"源碼那麼就不會出現"沒開放的部份"
您是選自己想回的地方回答,即便Boot 132與所謂部份核心開放..沒有一個人是從
零做起,軟體授權跟軟體公開也有一定條件,必須敘述修改跟加入的部份。

回應主題的黑金塔無法討論的問題,最主要是因為含有非授權程式內容的部份
雖然部份有實際開放授權,可是開放的部份的軟體修正已經是第三方公開提出
也不是從原始的修正。

OSX86社團也沒有約束能力要提供者必須開放完整源碼內容,或是按照蘋果所約
定的敘述修改註名出處。也沒有人有正式"授權"去公開修改這些內容。如果很完整
其實OSX86社團提供的東西必須如蘋果在授權使用Boot 132的架構詳細敘述。

Davide Elliot必須參與並且給與授權對Davide Elliot 編譯過的Boot 132進行修改。
或者其它趨動軟體在使用的許可。(他是一個主要的根,其它的延伸授權都必須取得
才可以應用)

軟體還有一的部份是保固跟保證,也必須載明安裝測試可能造成的損失。

您沒有回答也用不著個人攻擊,究竟誰浪費時間,很難說。
EFiX_VN wrote:
您沒有回答也用不著個人攻擊,究竟誰浪費時間,很難說。



EFiX_VN wrote:
Netkas自己有從EFIX USB破解部份功能使用,關鍵部份如果不用Binary處理,光EFIX就是第一個可以跟他求償的廠商。
3.販賣者全球皆有,數量不少。OSX86主要人員也是有接受金援,...(恕刪)

剛剛重看了一次,發現我看錯了...
因為之前我是在iPod touch上看,字比較小,加上看比較快,所以看錯你說的意思了......我把你說的"販賣者全球皆有,數量不少"跟上面那段EFIX的部分連在一起了....誤以為你指的販賣者全球皆有,數量不少是指EFIX...@@

加上你的頭像圖片是EFIX的圖片.....我還以為你是要推銷EFIX....@@

大大,抱歉,是我看錯了,在此鄭重的跟你道歉。

至於你要討論的合法性問題,我之前就說過我對法律不甚了解,所以我就不跟你討論了,謝謝。

另外,再一次在此鄭重的跟你道歉。

(看來我需要去看眼科醫生了...)
riddle_apple wrote:
此鄭重的跟你道歉。


恩,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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