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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Apple偽造文書 MAC MINI snow leopard SERVER -> MAC MINI CTO請簽到

簽到+1

沒通知私自竄改訂單實在有點扯...
今天沒事就是去看訂單是否有被改

果然終於輪到我被改了~~~~~~~

(看來這星期六日 蘋果的員工有的忙了..一筆一筆慢慢改喔)

不過和信用卡公司確認還是 被刷19900元

一切等星期一.公布答案~~~

ulyssesric wrote:
1.
但是如果 Apple 回應訂購者說系統出錯(或其他隨便理由),
要求使用者選擇取消訂單或補差價出貨(我認為這是極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這是否可解釋為 Apple 的「新要約」?
如果這兩個選項消費者都不願接受,這個(尚未成立的)契約是否會自動失效?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有何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義務?

2.
如果 Apple 不回應、不出貨、也不請款,就放在那裡給他擺爛,
訂單這個「文書」是否有「效期」?消費者又有何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義務?


ulyssesric大,很不好意思小弟沒看到你72樓也有一篇,且其中關於民事的部份也提及了戴爾事件的法官判例。看來民事的部份我們的看法是一致的。

關於您的提問,小弟不才,獻醜論述一下,有錯之處還望指教。

1.若Apple Store上的資訊屬於要約,那消費者按下購入應該就是契約成立,沒有意外的話同時生效(假設買家真的都有教育價的資格)。Apple單方面要求使用者選擇取消訂單或補差價出貨,自然就沒有理由。取消訂單可以解釋為Apple想撤銷買賣契約,但問題他並沒有合理的理由可以取得撤銷權。「補差價,不然不出貨」,那變成可歸責於Apple的債務不履行,若消費者因此有損害可請求損賠。

若Apple Store上的資訊屬於要約引誘,當然情況就不一樣了。Apple要求使用者選擇取消訂單或補差價出貨,就可以解釋為「拒絕原要約(消費者的要約)而為新要約」。如果這兩個選項消費者都不願接受,就是消費者拒絕了Apple的新要約,到了這個時候,沒有任何的契約成立,不會有失效的問題(因為本來沒成立,無從生效)。

關於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要如何保護,演變到最後一定和法官的認定有關。因為Apple不出貨,消費者要Apple履行契約,兩造私下沒辦法解決時,就上法院了。法官認定為要約或要約引誘,或用其他的方法來解釋,關係著Apple該不該出貨,及消費者權益能否受到保障。

2.這還是要看法官的認定要約或要約引誘,另外就是契約成立當時,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的部份Apple有沒有其他的條款(關於發生類是事件時的期限,可是若有不合理或顯失公平之處時,該條款可能還是無效)。

若是要約,那契約就成立在消費者按下購入時。Apple所附的義務就是交付Mac mini,消費者的義務就是付款(價金)。消費者的銀行,隨時都處於可讓Apple請款的狀態,Apple不去請款是他自己受領遲延的問題(我是這樣解釋,不知道有沒有大大知道更正確詳細的解釋)。不過既然負有義務,就要履行,Apple的義務就是交付Mac mini給消費者。透過法院得到確定判決,應可強制Apple Store出貨。

若解釋成要約引誘,那剩下的就看消費者是否接受Apple的新要約了。不接受,依民155,Apple的新要約失其拘束力,沒有任何契約成立。

對於要約與要約引誘這部份,小弟想再作更深入的討論。

若是要約,契約在消費者按下購入時,契約就已經成立。這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於現今網路商店購物的認知。很弔詭的地方就是所謂的「出貨通知」或是「處理訂單通知」,這裡存在著解釋的空間。他讓你感覺Apple公司與處理Apple訂單頁面的網站是兩個不同的主體。若是如此,把Apple Store上面的資訊解釋成「傳單」的概念就成了要約引誘。但是偏偏一般社會大眾會認為Apple Store是「虛擬商店」,說的細一點,一般社會大眾會認為那是實體商店的延伸,所以Apple Store是商店,上面的資訊是「要約」。從Apple Store的資訊屬要約來解釋,那消費者按下購入就是承諾,而出貨通知或是處理訂單通知,充其量不過就是個「通知」而已,告訴你我已經收到了或我要出貨了。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這是一個現今競爭激烈的商場上一個貼心的、讓消費者了解進度的「通知」而已。然而現實上他卻是個顯而易見的通知,以email的形式存在,在法律上他是一個足堪立足的解釋點。只是個人認為若把「出貨通知」或「處理訂單通知」解釋為承諾,就與社會上一般人民對交易的認知有所脫節了。故小弟個人是傾向Apple Store是「商店」,其所為是「要約」,所以消費者所為的下單動作即是「承諾」。

小弟的結論:對於符合教育價資格的消費者,Apple應該要履行契約義務而出貨。
剛剛晚上9:44分左右上去看訂單還是一樣的
沒想到到的11點多的時候就被改成MAC MINI CTO
我只能說Apple你也太扯了吧!!
以後誰敢跟你線上買東西阿...你說改就改的阿...
虧你還是這麼大的企業...
處理的比dell還不如..[無言



未被竄改之前...


被改了>_<"
我也是剛剛被改的
真的是扯............
要嘛就直接把訂單取消啊
改價錢是哪一招?
沒品
比起告蘋果
還不如寄給美國媒體來施壓
像Gizmondo.com也可以
他們應該很愛這種題材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我的訂單也被修改了呀!不過先不退反正符合身份,就看看他們怎麼回應嚕
看到新聞上說,是香港總公司那邊處理,要等那邊說明
那上去改的是不是都是香港那邊員工改的
台灣只能告台灣的代理商,然後台灣的代理商說不關我的事
是香港公司改的,會不會用這麼"女+表"的招數
要告 +我一份
呼籲既使不符合教育方案都要站出來

因為敢私自改訂單價格 簡直是亂來乾脆改1億好了
難道要讓APPLE這樣亂來成為網路交易不認帳的慣列嗎
我今天早上查也發現變成 CTO
但是我是訪客 購買 所以沒看到金額
更改訂單不是應該先通知消費者嗎?
買房,買車都會,為何 apple 不發mail 通知我們呢?
我也是有資格的人,但是我想apple不會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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