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規定,郵購買賣的消費者對所收受商品不願買受,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因此,只要在七天檢視期間內,不論是認為商品有無瑕疵或不符廣告內容都可要求解約退貨,賣方不得要求付任何費用或價款。原價的話就退吧!
budie wrote:若您以信用卡訂購,Apple 可自您的信用卡收取您已付金額與 Apple Store 上相同商品一般公開售價之間的差價,實際價格以您訂購當日為準;...(恕刪) 如果是差價計算, 是否應該是19900 + (51180[Mac mini with Snow Leopard Server->8G] - (34900+12200)) = 23980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ID/76746/IssueID/20100723蘋果竄改訂單?1.9萬Mac mini竟變4.5萬有這回事嗎?我的訂單目前是1.9萬的…如果水果敢亂改,之後他們會賠更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