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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不想重蹈DELL的覆轍!?

nowin wrote:
再假設該公務員同意該身心障礙者免附證件銷案.
排在後一位的同胞.這時侯也開口說話--我也是身心障礙者.但同樣忘記帶證件.煩請幫忙銷案!!
您(公務員)會回答說---請您先斷隻手 or 斷隻腳再說??...(恕刪)

殘障的種類很多,
有的是明顯看得出,有的則否,也因此才會有「以殘障手冊」為準的做法,
不然每個人都裝聾作啞都可以享受殘障人士的福利?
knift wrote:
版上大大用photoshop都敢生出學生證了

真的假的...
是哪位仁兄阿...
可以告訴我在哪讓我瞻仰一下嗎...
需要保護的本來就是弱勢的一方,
大廠商根本不需要任何來自消費者支持的言論,
自有本身律師團保護的好好的.

今天如果我是廠商,
看到消費者自己都不懂得要保護其他消費者還在狗咬狗,
我一定笑的嘴都合不攏,
這麼好的消費者哪裡找?
我根本沒有需要進步和加強的理由啊,
多花錢對這群消費者好做什麼??
錢放自己荷包就好啦!

廠商要被嚴格審視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至於審視消費者的正義魔人,

譴責別人貪心?
貪小便宜在這種小問題在這年代連罪惡都算不上.
我還真沒看過真正清高的人敢來批評別人這點的.
所有所犯罪惡標準沒超過這個標準的人我都願意請他受我一拜了,

還是單純指摘別人對條文任意解讀?
有幾個當真有資格解讀?
如果大家純打嘴砲那敢大聲指責別人也滿浪費大家時間的.
龜笑鱉無尾嗎.....
(不過這年頭就是滿地這種人也不奇怪啦....)

還是當真以為自己在追求公理正義?
等到哪天發現真相是"有錢的就是公理正義" 的時候不知道會怎麼想啊.

當覺得弱勢方不對時就閉嘴保持中立,
當覺得強勢方不對時就大力批評.
這樣才會導向好的結果.
不論什麼狀況,站在強勢方永遠不會有公理正義!
(搞不清楚真相還愛選強勢方站的.... 這就是典型的亂源......-_-)


afir1026 wrote:
需要保護的本來就是弱......(恕刪)
當覺得弱勢方不對時就閉嘴保持中立,
當覺得強勢方不對時就大力批評.
這樣才會導向好的結果.
不論什麼狀況,站在強勢方永遠不會有公理正義!
(搞不清楚真相還愛選強勢方站的.... 這就是典型的亂源......-_-)
(恕刪)


沒有是非才是亂源!

完全是莫名其妙的邏輯
所以 被列為弱勢團體的人作奸犯科 那些認為他們錯的人就該閉嘴? 法官也該閉嘴?

所以 這次事件 對象不是Apple而是本土一家小公司 有一群苦哈哈的員工時
是非就逆轉了?

維持社會秩序的最低標準是 法律 也是 是非決定的最後依據
與弱不弱勢完全無關!

另外 前面shellpig所討論的關鍵應該是
Apple的條文到底有沒限制 代購人

等到現在 還是沒有針對這個問題直接回答 為何被視為沒有限制 !!
afir1026 wrote:
需要保護的本來就是弱...(恕刪)


很感動又有另一種不同的聲音
也寫的相當不錯
也讓我看到...你應該是信奉金錢至上的道理
(不瞞您說...我也深感到那無法反抗的道理)
只是...在本人尚未到達那程度前
唉...我只能希望自己不要發生無公平無正義之事

(不過我要是為強勢那方...我可能也會愛看狗咬狗)
afir1026 wrote:
需要保護的本來就是弱...
當覺得弱勢方不對時就閉嘴保持中立, (恕刪)


這是什麼觀念啊 ???

不針對蘋果事件,
但是,
不對就不對還要先分弱勢還是強勢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對然後擺出一付可憐相就可以不受批評?

是只有你還是整個社會的觀念都變了,

我四十歲的人了,
不知道現在年輕人的觀念是這樣.
afir1026 wrote:
當覺得弱勢方不對時就閉嘴保持中立,
當覺得強勢方不對時就大力批評.
這樣才會導向好的結果.
不論什麼狀況,站在強勢方永遠不會有公理正義!
(搞不清楚真相還愛選強勢方站的.... 這就是典型的亂源......-_-)


先不講你這種論調是否有偏差

但過度的保護只會使這群人逐漸的囂張

自我膨脹

把所有對弱勢有利的結果全都無限上綱

這是人性

我不覺得這是什麼好的結果.....

------------------------------------------------

shellpig大貼的條文我看到我想看的了

只是解釋上可以鑽的漏洞還是很多(反正打官司不就是這樣)

而knift大也有提出反駁的疑點

就看看接下來的攻防戰囉

總之~長知識了
chocobothink wrote:
先不講你這種論調是否...(恕刪)


真的
充實法律常識摟
雖然很多很難懂
畢竟有些法律專有名詞真的很難解讀
我並沒有說要永遠站在弱勢方,
只是說站在強勢方毫無意義.
"當覺得弱勢方不對時就閉嘴保持中立, 當覺得強勢方不對時就大力批評."
ENDDY wrote:
這是什麼觀念啊 ??...(恕刪)

正義若在強勢方根本不需要你我多言因為不可能輸.
還是此時對弱勢方落井下石讓人覺得很光榮?
正義若在弱勢方才會需要雪中送炭.

真相就是強勢方不需要支持這件事從以前到未來都不會改變.
只是看不清楚的還是看不清楚,
真以為自己起了關鍵作用?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大律師團就欠你這一腳才可以踹死小老百姓??
那請便....用力踹吧

ect9912 wrote:
沒有是非才是亂源!
完全是莫名其妙的邏輯
所以 被列為弱勢團體的人作奸犯科 那些認為他們錯的人就該閉嘴? 法官也該閉嘴?
...(恕刪)

那你這麼有是非觀念最後改變了什麼?
站在強勢方除了自爽還有改變什麼?
會從強勢方贏改成弱勢方贏?
還是當真大律師團就欠你這一句建議不然就輸了??

何況很多是非當真有這麼簡單判定??
是我單純還是你單純?
簡單舉例很多爭論只要掌握媒體就贏了.

再說到法律,很多法律也是為了強勢方定訂的這需要我多說嗎?
真以為站穩法律就叫正義?
說穿了,不就是那麼回事,
我一眼就看穿你能言善道便才無礙之後的動機(啊,連奇摩輸入法都鄙視你自動選那個字)~~
我尊重奇摩輸入法的看法與立場,一字不改~
有些自以為滿口胡言亂語就可以隻手遮天的人還真的很愛演(礙眼)欸,
全世界有兩種事情閉著眼睛想都知道很難,
一個是把自私的想法擺進人家的腦袋,
一個是把人家的錢從別人的口袋硬掏出來放進自己的口袋。
偏偏有人自以為無敵了,以為可以同時完成上述的艱難挑戰,
做白日夢啊你,想當傻弟、威哥、犀利哥隨便你,但是別以為我們基本的判斷能力都沒有,
暈,讓人看了真的很想按著option把這種人扔進資源回收桶。

麻煩你,移駕消費區,別繼續在這裡消費我們好嗎?

這裡是Mac桌上型討論區,不是Server區!
我韃韃的馬蹄 是美麗的錯誤 我 不是歸人 只是個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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