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半天,以為能聽點真正的知識,真是讓人一點學習的機會都沒有。
自己一進來PO的第一篇就是給大家扣帽子,還怪人咬你。自己回去看看,也請大家看看。
看有沒有那位朋友來PO個文說說,說我哪點有問題說錯了,我一定鄭重道歉。
不過你倒是說對了,您是要小心一點,走在路上,瘋狗真的就是專咬像你這種沒知識又不長眼的。
電腦不比電視,電腦還有鍵盤滑鼠的人機介面的存在。一張辦公桌,本來是用15"螢幕換成了24",整體的使用距離,環境等等也不會改變,就像是拿了兩個15"並在一起使用,差別就是使用時要轉頭去看另外的部份。
使用電腦時,要看完整的整螢幕機會相對較少,更別說有更大尺寸的螢幕。
在同一使用環境,及使用內容相同時,大尺寸螢幕並不比小尺寸傷眼,因為你看的不會是整個畫面,而大尺寸的螢幕可以讓你多一些東西在上面,這時改變的是你必須轉頭轉眼去看其它部份而不是原來的部份。之前也舉過例子,在24"上打開01網頁,與在19“上打開是一樣的大小,就算全螢幕顯示也還是一樣大,都是1024寬。只是24“旁邊會留較多空白。
24"與19"開01網頁,顯示出來的大小既然是一樣的,你需要因為你的螢幕大所以把距離增加嗎?如果增加了距離,視覺相對來說,字體變小,你必須更集中去看,舒適感反而更差。
對視力的傷害及不舒適感體現在於面板工藝技術上,一般的面板跟廣視角的面板,在尺寸變大時差異就會容易顯示出來。非廣視角的面板當你直視24"中央時,轉眼看其它周圍就會有模糊或變色的現象,所以選用大尺寸螢幕最好是用廣視角的面板。當然也不只這個差異點。
從最開始回應樓主的螢幕大小與視力傷害及視覺舒適間等問題到現在,一直沒變的在說明的就是這些,除非你不看,不然就看螢幕的傷害來說,看大看小都是一樣的,小尺寸也要有好的使用方式即習慣,並不是因為換裝大尺寸就會比較傷眼。
第一台一體成型的是1983年的Lisa
第一台沒有floppy是1998的iMac
(第一台有USB的Mac,但是PC Pentium時早就有了,有USB沒周邊)
2002年開始配備DVD-R
2006年從Macpro開始,沒有六萬多的入門"桌機"(或是說起價變九萬左右)
中間還發生過XP最快的x86筆電是MacBook這件事(因為Intel先給Apple高階CPU)
2007年,四萬多的筆電沒有DVDR/只配備60G/512MB的Macbook,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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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主流完全不同的公司,SJ的生存之道是創造主流,不按牌理出牌
然後帶來同業中超高的利潤
Devin1927 wrote:
我覺得這樣不是很合理,iMac 賣四五六萬,為什麼就不能去掉螢幕,出個中規的ATX或miniATX桌機呢?...(恕刪)
用Mac超過10年的朋友應該知道蘋果過去是有「中階規格」的桌上機種的,定位上就叫做Mini Tower,效能比工作站低,比AIO(All in One)機型要高。
問題在於這個產品區隔在定位上打到自家的高端iMac,產品線過多對蘋果來說也是累贅,所以我個人猜測也是在SJ的一聲令下,從此蘋果就再也沒有Mini Tower等級的桌上機可以買了。
從蘋果過去的產品來看,樓主的想法其實是可以理解的。我也希望蘋果能重新推出Mini Tower的桌上機種,不過SJ沒點頭,我想再怎麼吵也沒用。
吵LCD螢幕的尺寸和真實解析度,不如先關心一下OS X系統字體的解析度為何一直是72 p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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