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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結果已出爐,有人是教職員或行政人員資格而被接受訂單的嗎?


等快一小時下午茶都喀光了客服終於接通

問他我所有資格都符合為何沒過
他請我稍後幫我調資料
等了一下下
他竟回我說: 對耶... 你符合資格耶!!!!

然後說要幫我送重審
確定沒問題會寄通知

請問一下阿婆這哪招?!!

奉勸確定自己符合資格的請撥打客服進去爭取
不要輕言放棄阿!



bluemenco wrote:
感覺這次審核幾乎把教...(恕刪)


親愛的Apple Store客戶:
關於我們請您提供符合台灣Apple線上教育商店購買資格之資料乙事,我們已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回應。
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我們確認您不符合教育商店之購買資格,因此我們無法接受您的訂單。關於購買資格的詳細資料,請參閱Apple教育商店之銷售政策,網址為: http://store.apple.com/Catalog/Taiwan/Images/salespoliciesedindiv.html



請說明
為何 貴公司認定 "不符合教育商店之購買資格"


我們將在五個工作天內確認您是否符合台灣Apple教育商店條款中所定的購買資格,並寄發確認訂單之電子郵件予您。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iceman_lin wrote:
親愛的Apple S...(恕刪)

哈哈
我早寄了
怕的是
等幾天再把原本那封說你不符合的信件
再寄一次給你
還是不會跟你說原因
帳號:我
收件:我 (收件地址 為學校)
刷卡:我
學校單位發的證件正反面影本:我
bluemenco wrote:
哈哈我早寄了怕的是等...(恕刪)


那 如果有空的話 我就再寄一次

反正 e-mail 又不花錢

只花一點時間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基本上, 教師符合資格是沒有疑義的.
如果沒過的話 , 當然有可能是資料不齊 or 誤判.
不過 , 資格不符也是非常可能的 , 這就沒辦法囉~
想要的人就打電話去爭取 , 說不定有suprise!! :)
Good Luck!

PS : 把你能改的部份都改一改, 就會過了...
來說一下我的情形好了 請鞭小力一點因為吃相有點難看XD

APPLE ID/ 付款人/ 收件人 都是我 今年"重考"考上研究所 已經報到但尚未註冊

7/23 18:19下單

7/26 21:58取消訂單

7/29 收到蘋果來信要求證明

7/31早上 寄了用羅技WEBCAM拍的身分證+錄取通知(馬上收到罐頭通知說五天內審核)

7/31傍晚 發覺用WEBCAM拍的照片太糊了

就借到DC拍了清晰照片再傳一次(馬上又收到罐頭)

過了約兩天吧 有點忘了 收到蘋果要求補件通知

我有寫信去抗議說研究新生不算嗎? 沒有任何回音ˊˋ

然後我就把頭腦動到我姐頭上去:$ 她目前是高雄市立國中的老師

就在昨天晚上

我把我的身分證正反面/姊姊身分證正反面/姊姊教師證正反面/戶口謄本

寄過去

信中註明: "其實"(不是這樣) 這台是姐姐要我幫忙買的 請再次審核

8/5 剛剛 發現我的訂單復活 出貨日為8/31 判斷應該是過關了

但是這樣我就不知道到底是哪個讓我過關 是我研究生的身分

還是老姐的身分...

不管啦 反正買到了就是爽!!! 自己用囉:) 再見了PC

現在讓我比較擔心的是

價格還沒變成19900...還是在47710...

最後會不會變成蘋果反跟我要錢呢!!?
我是用父親(家長會長.顧問)的的資格去申請 因為父親沒有使用信用卡 所以用我的刷 被取消資格

想請問 這資格 和 (為其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子女代購的家長) 的意思不是一樣嗎 署醫等親

致店客服 沒能提供相關協助

致電消基會 轉接主任 主任要我門發正式信件 給APPLE台灣分公司 副本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 說有專案在處理

台灣分公司住址在哪阿???
jackychu wrote:
耶~~我也過了
AppleID: 我(英文名)
訂購人: 我 (英譯名)
收貨人: 我老婆 (中文名), 訂購人是原本是我, Apple改訂單金額後, 我才改成我老婆的名字
證件: 我老婆的教師證, 我和她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我的條件一模一樣,剛剛電客服去問,他說不能幫老婆訂,要教職員自己訂,自己付費才可以...
這什麼狀況呀!老婆要買的東西,老公不能付錢喔...

我同事隨便借個工讀生的學生證就過了。
有教師證不代表你有在學校服務 <--- 這句很合理吧
有人他有教師證 但他不當老師 所以沒辦法證明

所以被退正常 這次事件 針對台灣 學生與教職員 <---- 很清楚吧

這樣的論點真的很有問題, "有教師證不代表你有在學校服務 <--- 這句很合理吧" 這段話沒錯,我絕對同意,但是,有教師證代表著有教師資格,我不相信他暗指你不在學校服務吧!!! 如果阿婆覺得這樣的證明不足夠,那應該是要求在補件,而非打槍.所以你說"被退正常" 我真的這論點 怎麼都說不過去

chaimarvin wrote:
這次事件 只針對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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