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送Ipod Video 5.5代 80G去光華優仕,店員說必須連續聽歌時間低於3hr才能換電池。但我查到apple官方網站上寫的http://www.apple.com/tw/batteries/replacements.html延長保固的一年中,電池只要蓄電量低於原始蓄電量的 50%,蘋果會為您更換電池換言之,我那台Ipod 原來只能聽6hr的歌嗎?該是我被店員愚弄了呢?
服務不錯? 第一次去,未完成整個程序,不知道服務不錯否,只是想知道連續聽3hr的標準是從何訂之?最大聲或是最小聲播放呢?歌曲的kbps是320或128?店員也沒告知。另外店員告知30G機種也是3hr,問題是80G的電池大了30G一倍,為何標準一樣呢?照理80G標準應該是6hr才符合吧?找到先前網友的開箱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0&t=213100文中提及Video 80G 原廠號稱 Video 播放可達 6 小時,音樂撥放 20 小時
樓主的意思還有疑問,我看懂了並不是二樓大大說的那樣照官方說法,只要照apple的規矩測試,這台ipod只要聽不到10小時,就可以要求換掉我想這是店家長時間下來,養出的一套做生意的方法吧因為很多人測試或看待續航力的時候,並不會用廠商的規矩甚至認為只要電量顯示變成紅色,就等於沒電 (應該要一路跑到自動關掉才對)但是你這樣跟顧客講,可能顧客又會不服氣,演變成爭執所以就跑出一個 "絕對可以確定是電池有問題" 的標準 -- 3小時我有台舊的ipod mini,新品跑8小時,現在電池還真的也是只剩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