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電池沒法用到8小時?美國補償用戶 台灣要問總公司【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曉藍/台北報導】
根據外電報導,針對部分iPod電池有瑕疵,導致使用時數不如宣稱的8個小時事件,蘋果電腦已同意接受提議的集體訴訟和解方案,提供優惠券或延長保固,台灣用戶的部分,由於目前(台灣時間6日中午12點)美國還在休假時間,是否比照辦理,台灣蘋果並不能對此表達意見,只表示盡快向總公司詢問。
部分消費者在購買iPod產品後,發現電池充飽後,在正常室溫下使用,使用時數不如宣稱的8小時,最糟糕的情況可能只有4個小時不到,因此提出集體訴訟,集體訴訟的大部分原告是在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間購買第三代iPod產品的消費者,這些產品的質保期是1年,每次充電應該可以使用8個小時。
蘋果電腦同意用戶提出的和解方案,能夠提供購買憑證的iPod用戶可以將質保期延長一年。
出現電池失效情況的用戶可以要求更換一台新iPod、將現有的iPod修好,或者接受蘋果電腦產品的50美元優惠券。
在台灣用戶的部分,台灣蘋果指出,目前尚未收到總公司指示,也不知道受影響用戶數量,由於目前(台灣時間6日中午12點)美國還在休假時間,將盡快詢問總公司,台灣用戶是否適用該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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