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rHomme wrote:
我的 iPod To...(恕刪)
在保固期間
商品壞掉本來就應該負責
我在一第次壞掉時
也覺得是不是我運氣不好
拿到爛機
第一台的保護膜也就自行理虧
可是當第2次壞掉時
這已經過保了
而且去修
又要損失一張500元的保護膜時
只有一個想法
蘋果品管不好
就是有軟腳的買家
才會造就把營收擺第一的賣家
還有
妳說不會找代替的名稱逃避法律責任
我看你是沒字找字打
無聊找碴吧
遊 明 先生
而且請不要跟汽車搞上關西好嗎??
汽車是攸關生命的東西
請問ipod呢?
讓人生氣的東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