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

iTunes 不是 iPod 的原罪, 使用者的心態問題


continuum wrote:
to dosiris
原來您研究apple產品多年阿...
那麻煩可請大大來個精闢的發文
解釋您所謂iTunes的"不人性化" ?

覺得...第七頁了...但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到現在...所謂各家反對派...您們反對的述求是啥 ?
講到現在... iTunes的支持者... 都說出自己的感想及感言...
反對派卻只是一味的說...
阿..不應該綁樁啦(奇怪,綁樁的MP3不是一堆)
阿...不人性化啦...
然後呢 ?
不人性化在那 ? 能理解為何綁樁 ? 是否有人肯提出完整的反面看法 ?
不然就全部就好像...我就是要反啦..不然你是想怎樣的感覺... =.=""


有人覺得iTunes不好用或是iPod可以更人性化一點直接拖曳音樂檔
這點沒什麼不妥阿
畢竟每個人使用習慣都不同
而且每個人管理檔案音樂的方式多少會不同

今天有人用不慣iTunes提出了意見難道就不行嗎
而且有的人對於提出意見的部份不直接回答
卻是一味的說用習慣就知道他的好之類的話
讓我有點不太能接受
畢竟有人用了覺得不好有問題是事實
難道要去忽略到這些人嗎

加上又不是所有人都說綁椿問題
而是對iTunes造成他們的不便或當機直接說出問題



Vincent Lin wrote:
我好想大叫…我愛 i T u n e s !!!!!!!!
大哥~低調...低調....
您這樣的大聲告白,可能會引來反派人士的關切喔~~iTunes的好偷偷藏在心裡就好,不用大聲喊出來啦~



~~~不好意思,藉您的文開開玩笑~
http://blog.roodo.com/appleseed
apple硬是把iPod 和iTunes 綁在一起
光是這種作法就令人難以接受了
只是單純想把mp3放到player裡面聽
有必要搞得如此複雜嗎?
我的foobar用得好好的完全不想換iTunes 啊@_@
還是台製的mp3隨身聽比較好...
要裝 iTunes 才能用 iPod 傳歌其實有點不合理

無驅板的 mp3 player 可被作業系統當成儲存裝置也有它的優點

至少在 windows 或 OS X 外,只要能抓到隨身碟的 OS,都能傳歌(EX:Linux)

相信要做到可無驅或用 iTunes 兩種選擇傳歌不是難事

但 APPLE 好難得的機會可以藉由 iPod 的熱銷擴展 iTunes 的市佔率..

當然要這樣做囉...
Apple為什麼要iPod配iTunes
除了大家所提的一些看法

大家知道MP3 player出了很久為什麼沒有大賣嗎??
就是沒有很好的合法線上下載音樂的機制跟數位版權管理(DRM)
如果Apple沒有利用iTunes來做DRM
那唱片公司會把歌曲授權給Apple嗎
就像以前的Napster或現在Kuro
任由大家下載嗎??

以前MP3 player一直視為盜版的設備
一直在法律邊緣遊走
雖然Rio沒有被RIAA告成
但是還是沒有大賣
直到最近Rio倒閉
因此直到iTunes+iPod的出現
聽MP3才有合法的授權

也許對一些人而言
iTunes很難用
但對於大部分使用者而言
它是一個合法取得音樂的平台
你付錢買音樂
把它放到iPod裡面
不會因而被告
至少保障使用者權益

不像Kuro跟ezPeer
使用者沒有任何保障的空間
下載跟聽音樂還會被告

當台灣還沒有iTMS(iTunes Music Store)
iTunes就只能當音樂管理軟體
當然聽MP3就有風險(依目前台灣著作權法, 聽MP3很可能被告)

也許扯遠了
不過iTunes就是iPod的原罪
也顧慮到使用者的權益
聽MP3還被告吧

只要你的MP3是合法的
iTunes就很好用

如果你的來源~~~~~
一般的MP3 player加上資料夾管理也不錯用
只是法律上會有些問題而已
哦哦!哈!沒問題的啦!呵!

小弟以後會低調~偷偷放在心裡拜"它"⋯

實在很想說⋯沒有"它",我的數位音樂生活不會那麼精采⋯

(會不會太明顯?)

appleseed wrote:
Vincent Lin wrote:
我好想大叫…我愛 i T u n e s !!!!!!!!
大哥~低調...低調....
您這樣的大聲告白,可能會引來反派人士的關切喔~~iTunes的好偷偷藏在心裡就好,不用大聲喊出來啦~



~~~不好意思,藉您的文開開玩笑~



突想想說一下⋯

iPod 市佔率之所以會那麼高⋯iTunes 絕對是主要關鍵⋯

數字會說話⋯買氣會說話⋯iTunes 好不好用⋯?看市佔率就知道囉!

如果 iPod 沒有 iTunes⋯只是廢物一台 = =" (這樣會不會太衝啊?小弟只是說說而已啦~^^")
個人經驗:

兩年多前換用iTune時, 那時還沒買iPod--

用了iTune後, 我就把其它mp3撥放軟體殺光
因為, 我覺得它好用, 好學, 花個10分鐘就上手, 憑直覺去操作就行了, 其它的我已經不需要了
(就像之前有人提過, 電腦裡軟體灌太多只是增加系統不穩定)

WMP, 太容易當掉了, 除了看片我從來不用它聽歌;
Real Player & MusicMatch都太吃系統資源(呃, 搞不好iTune也很吃啦)
Wimamp是我從其前的最愛, 可是我現在我覺得iTune介面比他簡潔易懂, 從前我很喜歡winamp可以換佈景
但我老了已經不玩那套了


我沒想那麼多ID3 TAG的東西(雖然我也碰過幾次iTune把我的曲名全部弄亂的經驗)
我沒想過那麼多整理檔案的問題, 因為我把整個存mp3的資料夾全部配合iTune的歸檔方法, 要搜尋就直接在iTune找, 反正我每天都聽音樂, 我還是用得很開心;

我現在是mac user (以前是PC user)
我電腦用得很開心, 我得到我想要的

反正選擇權在消費者身上, 消費者會選擇適合自己的


在我們學校裡(我在美國唸書), 用iTune+iPod的人滿山滿谷(不管是pc user還是mac user)
我提這個只是想說, apple在iTune+iPod實在是成功的一頁, 市場反應現實

Any way, 選擇自己想要的
拿個"無能"當圖示也違反板規? 也叫觸犯政治? 01文字獄到這種地步啊?
puffycat wrote:
Apple為什麼要iPod配iTunes
除了大家所提的一些看法

:
:

也許對一些人而言
iTunes很難用
但對於大部分使用者而言
它是一個合法取得音樂的平台
你付錢買音樂
把它放到iPod裡面
不會因而被告
至少保障使用者權益

對不起,您的論點,我有點不能認同。付錢買合法音樂的平台很多,至少我二十年來購買的上千張 CD 算是合法的吧! 如果我將這些音樂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複製到我的 PDA 中播放算合法吧? 不用 iTunes 匯入,不用 iPod 播放就非法? 用 iTunes 與 iPod 就合法? 如果我將非法取得的 MP3 用 iTunes 匯入 iPod 就馬上就地合法囉?

您所指的大部分使用者,應該不是指台灣的使用者吧? 而是國外 iTMS 開始營運地區的使用者,這些使用者有第二種選擇嗎?


當台灣還沒有iTMS(iTunes Music Store)
iTunes就只能當音樂管理軟體
當然聽MP3就有風險(依目前台灣著作權法, 聽MP3很可能被告)
這個論點也有問題,只要 MP3 來源合法,不複製給他人,又能夠提出購買證明(CD),請問何罪之有? 難道只有等 iTMS 在台灣開業,我們才有救?

只要你的MP3是合法的
iTunes就很好用
這就扯的更離譜了,我想,您要表達的是... 在 iTMS 購買合法音樂, 透過 iTunes 功能強大又好用的 tag 管理, 結合 iPod 對 AAC 授權音樂的控管播放,更能顯現出 iTunes 的好用與優點。

小弟粗淺的認知很簡單,只要對 MP3 工具多花些時間學習與善加應用,沒有什麼 iTunes 功能做不到的。差別則在於各種工具對媒體的分類與摘要出發點不同。

1. iTunes 主要以非階層式的屬性摘要(metadata/tag,就有如圖書館的書目)來管理媒體,而不用階層式的目錄結構(就有如圖書館的書櫃)。使用者無法使用自訂的目錄結構來儲存、管理、與瀏覽媒體,只能用 iTunes 提供屬性結構的方式。
2. 一般工具則多以階層式目錄結構為主(因為與作業系統儲存檔案方式相同),但也都支援非階層式的 Tag 屬性摘要 (誰說 Windows Media Player 做不到,不方便,願聞其詳)。使用者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來儲存、管理、與瀏覽。目前小弟就是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來管理,二者方法並用,彈性很高。但還不至於以宗教般的狂熱來推銷與強辯,畢竟,人千百種,各取所需何必強求?

工具好不好,在於使用的人,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我相信有很多人 "不買" iPod,是因為 Apple 非要 "綁" iTunes 的關係,但很少人是因為 iTunes 不好,才拒買 iPod。
吵了七pages 之"長",我也還未找到大家吵什麼,每人說自己的觀點、然後別家就拿著某個用字來回覆和評論

回到主題吧
Apple設計的都是直覺性的
簡單來說 就是~讓人懶惰

以前沒有itune的日子 轉MP3或者從大家都知到的地方"得到"的MP3 都要小心分類存檔
像我這種天生懶人
到後來根本就是亂放 依靠那winamp 的playlist 慢慢點 慢慢選
轉用itune之後最大好處就!是 import進去後有"人"幫我分類存檔

要放到別的地方 or我的E398去
就是在itune
1)點歌
2)按老鼠左邊 再選拷貝
3)然後 在card 的位置paste上去 =>檔案就到"目的地"了

其實有自己存檔分類的習慣就不要用itune買ipod了

Apple就是養懶人
做人有self-disciplined的
有自己有一套整理分類習慣的
還是不要碰Apple的產品為妙
被Steve養懶了 就很懶改過來哦


文章已經到了第7頁,大部分的網友都還蠻理性的討論有關:itunes以及ipod的相關性。
但是有些網友,已經開始不理性的展現出對itunes的狂熱~~~~~真是不錯啊!
對於itunes的狂熱擁護者,我們這些人都是反對者,是吧?
但是,請再稍微多觀察一下大家的討論,我們其實不只是對itunes這套軟體,其他需要靠傳輸軟體的播放器,我們也是一樣感冒!

ipod在全球的市佔率高,若是該廠商能提供不只是用itunes才能傳輸音樂製播方器的方式,我想這樣的指標可以帶動其他廠商跟進。
擁護者很明確的表示出自己對itunes的狂熱,我們這些所謂的反對者不是也表達了自己的心聲了嗎? 何必要在文字上著墨?? 大家討論是表達心裡的想法看法,大小寫錯了或是拼錯了,也需要被笑嗎?

誰是狂熱的擁護者,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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