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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上法院抱怨文...司法改革

最近因購買預售屋問題上了真正的法院不下數次,在看到最近的總統候選人辯論會,網路擷取的下面一段話.......................蔡英文也說,自己要告訴大家,4年來做了什麼,未來4年她還要努力做什麼。蔡表示,台灣有很多挑戰,年輕人需要知道下一任總統是否有能力因應國內外局勢的劇烈變化,下一任總統是不是有能力改革各種累積已久的問題,包括經濟、財政、能源、司法、教育?下一任總統是不是有能力打造一個全民照護的體系,包括幼托,包括長照的問題,最重要的是,下一任總統是不是有能力捍衛國家主權和守護民主。
我真心覺得經濟、財政、能源、司法、教育都需要改革,可惜這其中的司法改革在我最近頻上法院的感想是,當平民跟老百姓有糾紛上法院可能真的會有依證據來做出公平的判決,但是當你提告的是建商、是這些領百姓辛苦納稅錢的公務員,我真心覺得台灣恐龍司法真的不是假的,每當我進去法院看著那象徵著公平正義的天秤,到底是權勢利益比較種還是公平正義比較重呢?我真的發現古人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道理真的存在,司法改革應加入陪審制度讓審判過程透明化而不是在一個狹小庭上任人宰割,我的情況是建管處核發與現況不符的使照讓建商以此要求我方履約,唯現況與買賣契約建照不符,但建管處卻核發一張與買賣契約建照相符的使用執照給建商,在我提訴訟後建商再去事後變更使照符合現況,建管出席人員更妙說是沒注意到所以核發不實使照,更厲害的是他是建案驗收人員還是約聘的,難道現在這些機關都用約聘的來扛責任嗎? ................................ 司法改革 .................什麼顏色都一樣 .................. 不要怪人民不信任政府....................是政府要檢討為何人民不信任政府................... 早些年的電影重案對決....... 較近期的非法正義 ......... 許許多多的電影看起來拍得很浮誇.........但事實證明在現今社會上確實存在著公平正義已快蕩然無存.....................請不管什麼顏色的都請回去靜下來好好回想你發表的政見到底兌現多少 .....................我們不是來看你們辯論互相攻擊吵架的 ........我們要的是執行力跟未來發展與真正的公平正義而不是騙選票的政見更不想看到官商勾結..............能還給我們一個有公平正義有未來發展的國家嗎?.................................抒發最近頻上法院的不滿......廢話多了......請見諒!
2019-12-30 11:19 發佈
sunoil wrote:
最近因購買預售屋問題...(恕刪)

又多了一位知道台灣司法是個笑話
sunoil wrote:
最近因購買預售屋問題(恕刪)


1.有無請律師?
2.你說的建照問題是否足以發生影響你的權益,裁判上是屬行政法院權限。
3.你說的建照問題是行政體系出問題,和司法無關。
4.如果你打的是民事,訴求很重要,請拿出證據勝率才會高。
5.司法教育中在大學廣設教育學程,是要人民懂法,用法。
6.美國電影有看嗎?犯人很會演,你會分辨?陪審員被收買也是有的。陪審制度有好有壞,你敢讓沒有法律訓練的陪審員,因情感上因素來判你生死,你要好好的想一想。

以上請參考無責,有問題請去找律師討論,以你所打的文字多屬情感上的發揮,看不出你的訴求,所以沒辦法給你建言。
台北土豆 wrote:
又多了一位知道台灣司(恕刪)
真的是上了法院才知道!
Ace L wrote:
1.有無請律師?2.(恕刪)
律師請了!但是開庭遙遙無期!一直再拖!預售買賣契約建造樓層高度3.4米扣除樓板厚度約20公分室內淨高要有3.2米 , 銷售介紹也是這樣說明 ,現在一概說時間過久不記得了要我來舉證 ,為何不是建商來舉證他沒說呢?建管處核發與建照相同的樓高使用執照(實際短少10幾公公的室內高度)這樣能核發使照, 這當中沒有違法? 我拿買賣契約正本向建管申請建使照釐清問題,建管一下給一下不給耍我一直跑建管,最後還是不給, 協調會建商一直堅持樓高3.4米, 出庭建管說沒注意到樓高3.4米有請建商修改為3.3米,這樣修改已讓我實際室內高度空間損失13公分說這樣一切合法合理,建商在我提告後去變更使照樓高為3.3米這樣叫合理,出庭說我不能告機關,機關不管是不是沒注意到都是確實核發不實使照,況且只是約聘的人員,所以使照只要約聘人員出來驗收就可以核發使照?不用層層把關......原來使照這麼容易取得.......還常看一些小透天拿不到使照.......這就是老百姓跟財團的差別待遇嗎?所以只要用約聘人員出來扛責任這樣就可以避責為所欲為態度囂張嗎?整個事件要說完很攏長的.
文章是不能分段喔,落落長一串法官看見也眼花了
台灣的司法很爛 但是人民的法治素養也很低。你的律師也非常不盡責 沒有解釋給你聽什麼是「不能告機關」,要告當然可以,只是要告什麼跟會不會贏的問題。
強烈建議你分段 不要用一堆~~~~來表達情緒 看的很累
夏夕景 wrote:
文章是不能分段喔,落(恕刪)<不好意思啦!因為越打越生氣!
蔚藍而清淨的世界 wrote:
台灣的司法很爛 但是(恕刪)
律師很盡責了!是庭上的長官跟我說不能告機關!然後問我要告建管處的誰,重點是不給調閱建使照資料,我哪知道是誰做了手腳問題出在哪呢?所以我接回庭上不實使照誰核發我就告誰!是不是應該請建管到案人員說明呢?建管只說沒注意疏忽所以核發不實使照!真是笑話了!司法.......................快便私法囉!
sunoil wrote:
律師很盡責了!是庭上(恕刪)



看完後,我猜你是告民事吧,民法是私法沒錯哦!重點是你主張什麼,要拿錢或是什麼補償?

還有台灣的法官是有裁決力的,通常會偏向小民一點;上法院就好好講,別氣呼呼的。
有什麼事請律師去主張,你千萬別上法庭吵;相信法官的判斷,如果覺得不合理再上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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