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目前縣政中心的住家(住一)改成咖啡屋,不知是否可行?

搬進縣政中心半年了
獨特的美式居住空間與公園般的環境,常吸引親友們來玩
除了住戶以外,也愈來愈常見到騎著自行車的觀光客穿梭在不同的建築物間...

閒在家中的女王突然靈機一動,想效法吳淡如
把一樓客餐廳和屋外花園整修成「女王咖啡屋」
反正自己也在住,不在乎盈虧...

住一用地雖然不得作商業使用
但是,我們在想,以縣府的標準,如果有助於觀光發展,
縣府是否也可以「放寬認定」,
帶動縣政中心開發與商業繁榮,還可以增加稅收咧?

下面這條新聞和縣府的態度,想必讓許多跟我有同樣念頭的人更加信心大增!

http://news.msn.com.tw/news2243585.aspx


一間間的豪華農舍不也是這樣蓋起來的嗎?
有這樣的縣府,當一個宜蘭人真是愈來愈幸福了!



新聞全文如下:
中國時報【曾百村、尤燕祺/綜合報導】 更新日期:2011/07/10 03:23

名人店家光環易遭人妒?名作家吳淡如位在宜蘭縣冬山鄉梅花湖畔的「小熊書房」,遭爆設在公園用地中,土地使用可能有問題,宜蘭縣長林聰賢九日表示將放寬「小熊」的認定標準,讓餐廳合乎法令,並笑稱吳的店生意太好易招妒忌,再多作點敦親睦鄰工作會更好。

吳淡如昨天再度強調,「餐廳營運一切合法,很謝謝不實指控與黑函,替我打廣告。」她投資理財有道,除了月中即將開幕的第三家店「小熊燒烤屋」外,明年中她與合夥人斥資三千萬,打造「小熊民宿」一圓宿夢。

吳淡如今日上午十點將備齊所有文件、證明在餐廳開說明會,她說,「我從不打廣告,就是希望低調,但既然被誤會,那我在梅花湖歡迎大家來找我。」

「小熊書房」土地使用問題昨天引起縣府高度重視,林聰賢指示縣府建設處要將問題查明白。林聰賢並表示,吳淡如的店雖在公園用地,但可透過縣府權責單位「放寬認定」希望她放心。聽聞吳淡如要再開第三家店,林聰賢表示「相當歡迎」。

縣府建設處長李兆峯表示,「小熊書房」的建物,在都市計畫發布前就取得建築執照,是合法住宅建築物,但也僅能用於住宅使用。

由於建物已被改建為餐廳,並非作為住宅之用,但考量「小熊書房」並非八大行業,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並有助於觀光發展,縣府將採「放寬認定」,協助「小熊」繼續營業,帶動當地商業繁榮。

附近居民表示,「小熊書房」開張以來生意就很好,每到假日更是人潮眾多,確實帶動當地觀光業,以往梅花湖沒什麼遊客,但吳淡如開餐廳後,連租腳踏車遊湖的人都變多了,累了還會把車停在外頭,再進到餐廳用餐休憩。




2011-07-10 11:08 發佈
記得縣政特區裡也有住宅是律師事務所/也有建築事務所
總之申請看看吧

小弟常去這附近開發
有機會去你那喝杯咖啡囉
小弟的回文可能會惹得您不高興,在此先致歉。

縣政特區之所以能保持和其他地區截然不同的清新風貌,就在於縣府對特區內的違建採取 "絕不寬貸" 的態度,在台灣,要找這樣的地方非常不容易,閣下所稱的獨特的美式居住空間與公園般的環境,就是因為自有空地都嚴格限制不准加蓋的關係,換做在其他地方,早就增建得一踏糊塗了。

雖然現在這樣的態度似乎有鬆動的跡象,有些房子在露台上蓋了好像增建的東西,也有某一戶欲出售的邊間房子搭了鐵皮車庫,不過我真的很不樂見這樣的狀況,希望縣府能一本初衷,嚴格執法。

還有縣長大人這樣的講法真的很不妥啊,法就是法,除非法有明文可以開放,否則此例一開,還有什麼不可以呢?? 現在也不比過去,真要枉法決策的話,過幾年之後,不見得有好結果哩。
我怎麼覺得樓主只是想要諷刺那位違反分區使用的的主持人
Steinmetz wrote:
我怎麼覺得樓主只是想...(恕刪)



其實樓主最深層的擔憂 該是地方政府的執法標準吧...

台灣,只要再多幾個這類公務員,執法時因人而異、自由心證、放寬認定

何處還會有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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