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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未來城的住戶討論

不知道這裡有沒有五結中興路監理站旁鳳凰未來城網友呢?
今天去下訂了一間不過還沒簽約
所以呢
有沒有跟我一樣訂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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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2 23:24 發佈
soughum wrote:
不知道這裡有沒有五結...(恕刪)


大大您好!!
我也是昨天才入主鳳凰未來城的客戶,
已下訂但還沒簽約的...
很高興認識您!!
大家互交流一下 我是定 店面( 小間的) 近期內簽約.......totopo24@msn.com
我訂住家的部分
這兩天看了他們的合約書覺得裡面有很多不平等條約,而且很不合理
不知道大家仔細研究過他們的合約了嗎
跟內政部的合約都不一樣哩
改天抽空將他們列出來給大家參考
例如
根據內政部的預售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政部的版本:
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面積所計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建商:
只要超過百分之一全部互為找補,也就是如果建商多蓋了5坪那他就可以多收你五坪的錢,而非最多找補2%

又如
合約沒有提到驗屋的條文,一個字也沒有喔所以請各位小心點記得加上去
內政部版本:
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買方就本契約所載之房屋有瑕疵或未盡事宜,載明於驗收單上要求賣方限期完成修繕,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

建商:最多就是保留10萬元做為交屋款而非5%

還有很多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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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ghum wrote:
我訂住家的部分這兩天...(恕刪)

那天有瞄到合約書部分
記得好像甲方跟乙方,甲方是很多地主的名字,這方面不知道有沒有差,是合建的嗎?
合約書真得很重要,一定又在五天審閱期內好好的拜讀,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大膽說出來~加油
soughum wrote:
我訂住家的部分這兩天...(恕刪)


合約的部分我就有看不是很懂了~
麻煩大大多多提點
我也會再繼續研究
小楊
tre8621009 wrote:
那天有瞄到合約書部分...(恕刪)


8、防止拿不到土地產權
建商蓋房子,有時是自地自建,有時是和地主合建。如果建商是和地主合建,購屋者最好和地主簽立土地買賣契約及與建商簽立房屋買賣契約,以免日後建商和地主一旦發生合建糾紛時,拿不到土地產權,不可不慎。

以上摘自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的購屋說明http://ehouse.land.moi.gov.tw/UserFile/Doc/20090430/mvnji551.m5w.doc

鳳凰是有提供土地買賣契約書, 且有連帶保證人, 寶宏建設
所以應該是OK
小楊
我也是買住家的部份,
合約我很努力再看,
不過真的有看沒有懂.....
大家一起加油!!!
對了!我依稀記得好像在7天還是10天內不滿意屋子,
可以無條件要求退訂金.....
這一點他沒跟我說...
不知道各位大大他們有沒有跟你們說!!
土地產權的部分應該沒問題
因為該鳳凰的約有兩個部分
一為土地買賣契約書
另一個為房屋買賣契約書
因此這個部分我去地政事務所調了土地謄本
目前有設定抵押權給台灣銀行
而在鳳凰土地契約書內有寫產權移轉前會辦理途消
所以這個部分比較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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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注意一下保固的條文內容喔
我覺得怪怪的勒
根據預售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應該是結構物保固十五年,固定建材及設備保固一年
請各位對對有沒有問題
我覺得合約有點取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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