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裡有沒有五結中興路監理站旁鳳凰未來城網友呢?
今天去下訂了一間不過還沒簽約
所以呢
有沒有跟我一樣訂約的呢?
這兩天看了他們的合約書覺得裡面有很多不平等條約,而且很不合理
不知道大家仔細研究過他們的合約了嗎
跟內政部的合約都不一樣哩
改天抽空將他們列出來給大家參考
例如
根據內政部的預售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政部的版本:
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面積所計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建商:
只要超過百分之一全部互為找補,也就是如果建商多蓋了5坪那他就可以多收你五坪的錢,而非最多找補2%
又如
合約沒有提到驗屋的條文,一個字也沒有喔所以請各位小心點記得加上去
內政部版本:
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買方就本契約所載之房屋有瑕疵或未盡事宜,載明於驗收單上要求賣方限期完成修繕,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
建商:最多就是保留10萬元做為交屋款而非5%
還有很多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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