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f wrote:
哈~聽說老伯已截圖取...(恕刪)
老伯要告是他的權利,但是也請勸告他一下,別在凌晨五點敲牆叫隔璧的孕婦起床呀~~
這樣很不好~~
細妹仔 wrote:
補充—下,我已答應會出庭當證人了,老人家很重視名礜的!勸你不要玩過火!!!
你要出庭當證人,這也是你的權利,該不會是因為沒拿到老婆家的遺產就把氣出在別人身上?
錢跟房子,還是自已賺最實在~~
relf wrote:
謝謝指教!您的回復已涉及不實指控及人身攻擊,小弟己拍照存證準備去警察局備案"公然侮辱",請適可而止!
a9905818 wrote:
老先生已不想再針對某位不理性的網友挑起紛爭了!所以....請敝人代為轉發,希望可以停止干戈,就止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