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房屋一問

想請問如果一間平房倉庫,土地所有權不明,房屋所有權有兩個人甲跟乙
甲當初是透過法院法拍買得所有權另一半,甲乙並不認識,而乙是透過甲聯繫才得知有這平房的另一半所有權

如果甲想將該平房全部改建自住是不是要先經過乙同意?
如果乙不同意,甲是不是可以直接只針對自己的部分直接改建,而不須經過乙的同意?

該平房當初登記是兩層樓,但是實際上只有一樓,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在改建的時候直接蓋二樓


2017-02-15 1: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地上權房屋

Q1:如果甲想將該平房全部改建自住是不是要先經過乙同意?
A1:是的。

Q2:如果乙不同意,甲是不是可以直接只針對自己的部分直接改建,而不須經過乙的同意?
A2:持分(共有)的地上物要先經過甲、乙雙方協定劃分管理範圍,訂立分管協定書(含圖示)後,才能改建屬於自己的部分。

Q3:該平房當初登記是兩層樓,但是實際上只有一樓,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在改建的時候直接蓋二樓?
A3:該平房2樓現況已不存在,應至地政機關辦理滅失登記。加蓋2樓不叫作改建,屬建築法的增建行為,應申請建築許可後按圖施工,否則即視新增部分為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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