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如果一間平房倉庫,土地所有權不明,房屋所有權有兩個人甲跟乙
甲當初是透過法院法拍買得所有權另一半,甲乙並不認識,而乙是透過甲聯繫才得知有這平房的另一半所有權
如果甲想將該平房全部改建自住是不是要先經過乙同意?
如果乙不同意,甲是不是可以直接只針對自己的部分直接改建,而不須經過乙的同意?
該平房當初登記是兩層樓,但是實際上只有一樓,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在改建的時候直接蓋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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