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月日時,跟房仲下了斡旋金
房仲談了4 5天
一直說房價下不來
後來跟家人談,比較沒有那麼想買那間房了
所以2月26日時我就在房仲打電話給我說房價還是壓不下來時
告知他就停止了,不用幫我談價錢 (我覺得這個是重點,我已說不要談了)
過了二天,房仲又打來
說價錢可以了
不過我之前都跟他說不用再幫我談了
過二天才跟我說價錢又ok了
不過現在反而倒是我覺得好奇怪
因為房子其實我看了二次加起來不到1小時
還有很多小細結
根本來來不及看 (因為我工作住外縣市無法跟房仲面對面)
現在的問題是
我斡旋金的合約到3月5號
現在這個狀況我要怎樣拿回我的斡旋金呢
因為我怕我要拿回來
房仲就說我價錢都幫你談好了
就沒收
不過我根本都沒看過幾次的房子
要馬上花好幾百花買
實在有點擔心
是否有人能告訴我該怎麼辦呢
感謝
agqsplew wrote:
因為當時滿喜歡那間房...(恕刪)
如果是比較有規模的房仲公司,應該有機會
先和房仲討論,不行就看是哪家分店的,和店長討論
現在房子成交量低
我可以預期的是,他們應該會來個兩三個人給你催眠.慫恿....

當買方看完房子後,有意願出價,但希望能以較低的價格買到時
透過仲介提出斡旋,作為買方有意願購買的憑證
假設劇情:屋主開價1,000萬,買方希望700萬買到,開立50萬支票(現金)作為斡旋,並以3/5為斡旋期限
1.屋主同意700萬賣,斡旋直接轉定金(屋主會在斡旋書上簽收斡旋金,仲介馬上約雙方簽約時間)
→屋主不想賣了,賠定金(斡旋金)兩倍。買方不想買了,定金(斡旋金)沒收。
有人毀約,那仲介服務費?就看仲介的態度了,常見的情況是毀約的一方意思一下包個紅包就算了,但如果仲介態度強硬,也有可能要全額(屋主3-4%,買方1-2%)
2.屋主不同意700萬賣,但有降價的意願,仲介為了成交,鼓動三吋不爛之舌,拼命向屋主議價、買方拉價,甚至約雙方當面談
→只要3/5一到,屋主未簽收定金(斡旋金),表示交易不成立,斡旋金無息退還買方
所以以樓主的情況,如果不管怎樣,你都不想買了,建議你冷處理等到3/6後,請仲介出示屋主簽收定金的證明或把斡旋金退給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1.如果屋主真的同意降價,也簽收定金,就不是你跟仲介說不想買就可以退的,仲介也無法負責還你斡旋金(因為屋主已經拿走了)
2.如果屋主沒同意,只是仲介在演戲,那就別理他,3/6後直接拿回斡旋金就好(不管中間仲介說了什麼,重點是屋主有沒有簽收定金)
但話說回來,你還沒仔細看的房子,出斡旋幹嘛?
沒經驗、被洗腦、一時衝動、還是......凡事請三思後而行(動輒數百上千萬的東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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