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大大...購買法拍屋明定法院點交...但是小弟去看發現屋子仍有住人...他們在點交時會搬走嗎?還是要再花錢請他們搬走?該如何預防錢花了又被破壞內部?謝謝!!
原則上,站在法院人道立場,第一次點交,只是進屋子內,看屋子狀況,依照權狀狀況,書記官會告知原屋主,不得隨意破壞,會後會與雙方協調,原屋主能夠再何時完成搬遷動作,基本上你只能哀兵政策,希望快則二個禮拜,慢則一個月。。
後續只能等時間到原屋主是否有依照時間完成搬遷,如有,那就與原屋主簽訂交屋切結書,送交給書記官,確認雙方已完成協議。。
若尚未搬遷,那你可以以公文或告知書記官,原屋主未依照時間完成搬遷,那書記官那,就會排訂強制點交程序,後續會收到法院公文強制點交日期通知。。,至於會等多久,要看各法院案件處理多寡決定,基本大概一個半月左右吧!
http://book.law119.com.tw/viewlawbook_people.asp?idno=386&aklink=%BA%EB%BF%EF%AE%D1%BAK
Takasugi Shinsaku wrote:
大大請教一個問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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