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的,每年選一次,這才是合法的,去年是東山河10幾年來,第一次由該棟的住戶選出該棟自己的委員,但還是有不理想的地方,1-沒有公布選舉人的照片公報,根本不知道誰是誰,選誰呀?2-總幹事沒把選舉辦法說明白,他說慣例,但東山河是第一次,何來慣例之有?3-票務人員不知分寸越權干擾,比監票委員還管的多!希望今年11月大家都出來參選,為社區做事
看你的文章 我可稍為說明,有心要做事的委員被排擠,每次都聽些冷嘲熱諷,東山河管理費太多了,帳目不清,沒有財產清單,有些東西修了又修,重複修理也不知道,游泳池所有權人是晟億資產,他們有權不給住戶用,都沒付過管理費,已達幾百萬,管委會也不積極催促,他們一直在打混帳,一直拿停車費來說,地下室停車位所有權人是泰業資產,管委會也是能拖就拖,開會說問律師也沒下聞,我們這些住戶都乖乖繳管理費公平嗎?還有好多事,妳們慢慢往前看吧!打字太累了
樓中樓要小心漏水,本來漏水管委會是該修,但這一坪5000的工程好像並沒照圖施工,而且以後漏水要修會更麻煩,那是資產公司指定的廠商, 他們答應保固5年,所以是他們要保固,不是管委會,管委會只有出錢的份,(一半2500)不合理的是他們並不是以實際做的坪數向管委會收錢,而是以權狀坪數來收錢,樓頂的樓梯間又沒做,這樣全部工程算下來又多收了好幾成的費用,有委員提出這問題,但是沒下文,這........為什麼呢?dc001352 wrote:真的很誇張,我本來想...(恕刪)
我說東西修了又修,是指整個東山河都沒做財產目錄,管理費也不清楚,何時修了什麼地方的東西,換了什麼地方的器材,都不知道,全都是廠商報價,委員只有討價還價那些零頭,只有少數的委員會去調以前的記錄,發現重複說出來,沒發現就.......簫弼元委員都要求報帳要發票,工程要3家以上報價,都沒有做到,開會時還聽些冷嘲熱諷,他們兩加起來都超過100多歲了,為社區好, 還這樣對他們真的.....很多事新住戶都不了解,往前面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