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

請住在國際大鎮(尖美東山河)的大大一起討論

elsa649 wrote:
不是莫明其妙不見了,...(恕刪)



1.海報是住戶自動自發做的,(只是現在他退出了)
2.海報也是住戶自動自發去放信箱的,
這不叫匿名,
是公告給住戶知道 ,管委會有做一些事,沒告訴住戶,

各位請你們自己說,
你們是沒主見的人嗎?
你們是隨便別人聳蛹就聽就做的人嗎?

我不是,我是為自己,我準備在這養老的地方,決不讓人家亂搞,

住戶,仲介,投資客,也是要付管理費,也要照法規,

請在看的管理室的人,
你們是拿薪水過日子的人,不要瞎起哄,
住戶只要求你們做好你們的份內事,有這麼難嗎?
也有守衛先生說他買了2間在這,明年也要出來選委員,應該也不會喜歡社區不好吧?
提醒你,委員也要照規來,看到住戶團結的力量了吧!



大家都不出聲,一直被滿下去,隨便某些人為所欲為,才是對的嗎?











為什麼我們住戶出席住戶大會的禮金沒有了?
為什麼我們住戶聯誼晚會沒有了?
為什麼我們住戶只能領沒合格衛生的小粽子?
為什麼你(妳)們
對廠商大方
對管理公司包庇
為什麼拿我們的錢來當大爺!
為什麼我們問我們的錢到底去了
而要被你(妳)們兇!!!
還有人會被拉扯!



屏東美麗東山河住戶交流區


那天住戶大會的決議是.....

基地台,拆還不拆!?
保全,換還不換!?
一大堆問題,
哪些問題有了決議!?
依公寓大廈管理法第32條規定,
區分所有權人決議之事項需於會後十日內公告
並將決議內容送交各區分所有權人
那天決議就看錄音紀錄如何說
並以文字紀錄依實公告
12月份委員會會議大家也可旁聽
及發表意見,並看決議是否正確

屋客 wrote:
依公寓大廈管理法第32條規定,
區分所有權人決議之事項需於會後十日內公告
並將決議內容送交各區分所有權人
那天決議就看錄音紀錄如何說
並以文字紀錄依實公告
12月份委員會會議大家也可旁聽
及發表意見,並看決議是否正確


感謝屋客的回答
大家就等著看這偉大的管委會又會呈現什麼東東給大家看!
大家也踴躍一起去參加委員會議看看委員們是怎麼開會的!


屏東美麗東山河住戶交流區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wrote:
感謝屋客的回答大家就...(恕刪)


整個東山河只有9樓的這一戶,
孤伶伶的掛著抗議的布條,

如果管委會和整個社區都一至槍口對外,
相信銷售公司就不敢一年內一口氣加設5支基地台,

偏偏我們管委會是挺銷售公司,
不挺社區,
要他們撤基地台,是要它們不要靠近我們社區,
偏偏我們管委會還替他們解套,
移到社區內,
他們腦袋是在裝啥玩意兒! 銹斗了!



elsa649 wrote:
整個東山河只有9樓的...(恕刪)


東山河住戶大會議題 :
1、社區內架設基地台合約書、誰簽字 ?誰同意 ? 錢呢 ?
A棟 、 S 棟 已裝2年之久。近日又加設3支基地台,分別 A棟 、
N棟 、 V棟。

2、要求前主委說明,不排除由社區住戶聯名提告、偽造文書、侵權、
背信罪: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在受人委託處理
一定之事務時,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而致生所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
其利益。

3、要求管委會委員總辭,全部改選、而後必須由住戶投票選出。

4、 財召、監召、要有公務員身份。

5. 尖兵公司的管理有問題
一、總幹事管理無能、態度囂張、跋扈、守衛室及會計人員,也
有樣學樣。

二、更換管理公司必須經由住戶召開臨時大會,由住戶投票決定管
理公司、以上人員須每年更換。

6. 社區內架設基地台要求全數拆除、另要求管委會為社區住戶之權
益、抵制銷售公司樓頂15支基地台、於電梯內做抗議告示、社區
中庭綁抗議布條、至拆除為止。

7. 泰業公司僅支付管理費但未將空屋復電,因此帶看房屋所使用之
電梯及清掃房屋抽水至頂樓水塔所用之電費皆由社區內住戶負擔。
國際大鎮(業主泰業資產管理公司)佔東山河社區住戶多少便宜。

以管委會之名要求國際大鎮復電至少20%空屋 (約120戶至各棟) 這
樣多少攤點她們使用之電費,沒理由她們賺錢我們付費買單吧! 否則
住戶抵制禁止國際大鎮使用電梯帶看房屋

8. 大門入口回收垃圾堆移除。

9.社區支出龐大金額時,到達多少就需開住戶大會,不然同樣的問題很難根斷.廠商需要以多家來投標,不可長期單用固定廠商!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住戶告管委會,那律師是為住戶辯護?還是為管委會辯護呢?
這社區何止只有基地台的問題
保全問題,鴿子問題,招商問題...
聽到國際大鎮的銷售員抱怨
說既然已經決定拆基地台了
為何還要要求那麼多.....頓時無言
決議要拆了嗎???那你們屋頂那些勒!??
怎不看看你們屋頂有幾支基地台!!
鴿子是在哪築巢 !?誰用我們的公電佔我們便宜!?
誰為了銷售告訴買家可以打掉結構牆!?
誰唬爛賣家公設整理好會開放!?

七刀...佔我們便宜還說些有的沒的
我有2個問題 想詢問大家的意見

A. 被偷的電纜線有多少(幾箱)? 重量(kg)? 為什麼要花到2百多萬
公告的單據 只有寫電纜線 , 沒有寫電纜線的規格 , 數量 , 廠牌
側面詢問的結果:連委員都不知道買了多少東西!! 買了什麼廠牌!!

B. 尖兵 主管回覆 只有行政疏失! 真的嗎?? 一定要智慧型保全才有責任嗎??
管委會與尖兵簽的合約內容是什麼呢?? 不用巡邏嗎??
* 若要巡邏 , 若尖兵沒有按時巡邏,責任不只行政疏失吧!!
* 合約內有沒有載明 , 重要設備被偷竊時 , 責任歸屬 & 費用計算呢??
若是沒有 , 至少那個月的保全費用要減少吧!!
* 聽委員說 , 電纜被偷還是由住戶發覺的,那 尖兵的人員就太失職了吧
* 還有, 偷竊時 管理室的燈也被剪到了,但尖兵的人員沒有警覺性 , 錯失了抓賊的時機

上次住戶大會,算得上成功,但也不禁令人擔心虎頭蛇尾,
會不會又被那些黑手抹黑了呢...

由衷邀請熱血的住戶,參與下次的委員會

還有 針對以下幾點 希望管委會提出說明:
1. 何時拆基地台 , 租金收取的日期與帳戶請提出
2. 國際大鎮的基地台 , 若國際大鎮推托 , 請管委會立即聯署住戶 向NCC 抗議,請求拆除
3. 國際大鎮賣屋已久 , 每天帶客戶上下電梯 , 電費都是由既有住戶負擔,實在不合情理
要求 管委會向國際大鎮 索取回饋金(我都不敢吹冷氣,結果 每個月公用電費都比自用還高)
4. 電纜線被偷 & 發覺的過程 ; 尖兵的巡邏報告 ; 管委會與尖兵簽的合約內容
尖兵保全每個月費用高達66萬 , 負責的工作是什麼??人員,車輛管制,信件發送,換燈泡嗎
如果 只有 這樣 , 可以拜託各位 讓我來承攬這個工作吧, 66萬吔 , 不是66塊錢吔

誠擎的邀請各位 , 針對A.B兩點 也請各位再搜集其它資訊,看看能不能向尖兵求償一些費用

革命尚未成功 , 同志仍需努力
hdiuu wrote:
我有2個問題 想詢問...(恕刪)




守衛室整個都要換,包括會計,一個職位做那麼久,絕對有弊端,
會計也幫忙他們騙人,說沒關係,有檢測過,很安全,不要聽人家亂講

監委要查帳,還不給看,要經過財召同意,笑死人,他是監察委員耶!
一個會計就這樣態度對待我們監察委員查帳,對住戶更可見一二了!
帳又有無問題呢?要查看要一筆一筆查

社區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社區住戶不得擔任守衛,
但守衛室的守衛,有人有買房子,有人就用家人名義買房子,
聽說總幹事他女兒就有買一間,搞不好下屆他還出來選委員呢!
因為已經有聽到一為陳姓守衛嗆聲說,明年不做守衛要來選委員,
委員有什麼好神氣!

不好意思!委員也要照規矩,不然會像這次被人趕下台,好嗎?

所以這些人統統都該抓起來一個一個調查,
都不反省自己那裡做錯,只怪別人不該去揭發弊案,

還有那個銷售公司,真是沒良心,只顧賺錢,
基地台也裝,小公電也不捨得出,
我們為什麼要幫他們付,錢他們賺,抗議的住戶也有很多是根他們買的不是嗎?
從主管到業務員都是說話不負責任的,
說要拆又說不拆,業務是人家不問就隱瞞,
什麼就拆嘛,要求那麼多
也顯示他們財大氣粗的傲慢,

我們要抗議,也怪管委會胳臂向外彎,搞不清楚狀況
無能又無知只會亂來
現在是怎樣,只要管委會通過就所向無敵了嗎?
真可笑,告他們啦!

只要有人被關進監獄,下次要選的才會規規矩矩做,住戶最大啦!委員還真沒什麼了不起的
  • 8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