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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住在國際大鎮(尖美東山河)的大大一起討論

誰架誰負責
誰准架設誰負責
誰蓋章誰負責
誰簽約誰負責
有人如提告準備上法庭解釋吧


基地台在隔壁鄰居抱怨無法可拆,基地台電磁波會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目前並沒有任何醫學報告證明,但是台北市一位民眾投訴,最近家人身體出現狀況,懷疑因為是基地台惹禍,而台北地院3月初曾作出判決,架設基地台必須經過住戶全體同意,但是這個基地台卻是架設在隔壁,住戶們擔心會影響健康,只能連署行文,協調對面的大樓的管委會,能夠拆除基地台。 TVBS 2011-03-28




基地台在隔壁 抱怨無法可拆



頂樓被裝基地台 大樓獲賠

台北市仁愛世貿廣場大樓蔡姓總幹事私自與多家電信公司簽約,出租屋頂架設基地台,住戶覺得身體不適,上樓查看而曝光,但蔡已捲款潛逃。管委會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決電信公司應賠償二百五十三萬多元。

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仁愛世貿廣場,是知名的商業大樓,因為大都作為辦公室使用,平日很少有人會上頂樓,多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已五、六年,竟沒人發現。

大樓頂樓住戶因為經常覺得頭痛、身體不適,懷疑是電磁波導致,上頂樓查看,才發現多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而且用看板包覆;調查後,是蔡姓總幹事私自租給電信業者牟利。

管委會指出,從一九九八年起,保全公司派蔡姓男子任職總幹事,但是蔡涉嫌冒用管委會的名義,將頂樓平台分別租給大眾、和信(後合併為遠傳)、威寶等電信公司,這些電信公司將租金匯入蔡的個人帳戶。

蔡還侵占管委會的款項,於二○○七年九月曠職潛逃。管委會提告,蔡被法院通緝,管委會再控告電信公司,要求賠償。

電信業者反駁,基地台設置多年,從未見住戶有反對意見,蔡是總幹事,代表該大樓,租金都已經給付蔡,該大樓不能再要求。

法官審理認定,管委會主委才代表社區,蔡只是保全公司派駐的總幹事,無權代表社區簽頂樓平台租約。

何況頂樓平台要不要架設基地台,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電信業者無權架設,應返還相當於租金的損害給該大樓。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2011.03.24
A棟及S棟基地台自99年迄今,不知有沒有報稅
此舉也把東山河社區弄得要報稅

管委會須申報繳納所得稅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寓大廈管委會非屬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因此不能適用所得稅免稅規定,也就是說,原則上,管委會仍必須申報繳納所得稅,除非是管委會只有公共基金及管理費的孳息收入,則可以免納所得稅。



受限於台灣地區地狹人稠的先天環境,高度都市化後,呈現的是高樓大廈四處林立,各大樓(廈)或社區為管理需要,紛紛成立了大樓(廈)或社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統稱管委會),這些管委會是否須繳納所得稅呢?可否適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免稅規定呢?

該局進一步說明,管委會如僅對住戶收取公共基金及相關管理費用,並無任何營利收入,其以管委會名義設立專戶儲存公共基金或管理費用的孳息,可以免納所得稅;反之,管委會除基金及管理費的孳息外,還有營業收入者,如將頂樓出租架設基地台或外牆出租廣告等收取租金收入,管委會就必須依規定辦理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並可先將和營業收入相關的成本及費用扣除後,如有所得,才須繳納所得稅。

如果管委會的支出,同時與大樓(廈)本身必要的管理、修繕及銷售勞務活動有關者,其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其實際支出性質,採前後年度一致性且不重複列報之方式處理,按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自行劃分與銷售勞務有關之必要且合理的成本費用,再由國稅局依申報情形核實認定。

國稅局最後特別提醒管委會,如有銷售勞務行為產生之營業收入時,應使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辦理結算申報,而非「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以正確辦理申報。


看到大家激烈在討論社區大樓已默默被安裝基地台,突然想到那幾棟已經被安裝的租金到哪裡去了?每次公告的財報表好像也沒這筆收入...

另外,最近社區入住的鄰居變多了,而且"狗"也跟著變多了,夜半此起彼落的狗叫聲真是擾人清夢,請問大家也有受到狗叫聲影響嗎?還是我太過敏感?去跟管理員反應請他們協助勸導,他們只有很冷淡的表示無法管...真是無奈!

還有想請問大家,當樓上鄰居洗澡時,家裡浴室裡的水管的水流聲會不會框啷框啷的很大聲?偏偏樓上鄰居都12點以後才洗澡,又是擾人清夢...問過幾位其他棟鄰居都說不曾聽到,所以想了解其他鄰居有沒有此情形~
對!我也很疑惑,資源回收都有列出來,基地台收入怎麼會沒有表示出來,在怕什麼?
現在是反正被發現了,就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打算26棟全裝嗎?

這些委員到底懂不懂法律呀!

我們這附近有這麼多基地台,你們的手機收訊有比較好嗎?
一樣有雜訊吧! 因為我的收訊還是不好呀!
http://www.guardian.co.uk/science/2011/may/31/mobile-phone-radiation-cancer-risk
看看這文章.醫學上事件的証實有些需2.30年的統計
公寓大廈設基地台 有法管
Oct 15 2012 08:10


 市區高樓林立,住戶擔心設置基地台影響健康,但其實設置與否有法規可循。(記者吳孟 攝)
 市區大樓林立,但住戶擔心電磁波問題,台南市政府近來屢接獲詢問有關公寓大廈設置無線電基地台問題。事實上,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凡於公寓大廈設置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否則住戶可依法請求撤照。
 人手一支行動電話,但良好通話品質必須仰賴基地台的建設,不過目前就基地台所發射之電磁波有健康上的疑慮,引起民眾紛紛要求撤台及抗爭。
 到底公寓大廈可不可設置無線電基地台?工務局解釋,首先在設置前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始可行之。
 除會議決議外,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台,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其他樓層者,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同時該層住戶,並得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記者吳孟 )
我是在這個版上沉潛已久的住戶,
正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衝著低房價搬進來,
才發現管委會簡直是一灘"屎"水,當然也有少數新苦的委員在死撐,
難道主委或總幹事就可以這樣亂搞胡作非為嗎?
隨便就跟電信公司簽約到樓頂安裝基地台,
所謂"回饋金"又是落入哪些人口袋呢?真的有入我們公基金為甚麼不單獨列出來?
作賊心虛嗎?我想只要查誰蓋的章應該可以水落石出,
這裡的住戶不是一群傻子,
還有尖兵保全,你們的職責是甚麼?
只是收收信而已嗎?如果只是這樣我想也不用請你們了,
要搞清楚,是誰花錢聘你們,
發電機失竊案,尖兵保全難道沒有附帶賠償責任?
年中時還有加薪咧(我在前幾個月的收支有看到),
績效不彰,還加薪,都不用賠償嗎?住戶都當冤大頭嗎?尖兵都沒事嗎?
看見載著機具的車輛這樣大喇喇開出去,這樣的保全公司是該換了,
三百多萬就住戶概括承受?
還有,發電機失竊,管委會是不是也沒盡到該盡的職責,我記的失竊一段時間才發現,
這一連串有問題,
今天滿懷期待去開區分所有人大會'結果連個人影也沒有,
我想以上問題都是尖兵、(前)主委、總幹事要出來說清楚的,
不說,不面對,不會上網,所以你看不到?
沒關係,我相信網路的力量,居民的怒吼。

tsai0955 wrote:
我是在這個版上沉潛已...(恕刪)


414戶出席才能開,怎麼可能會有414戶來開
大家都自掃門前雪,熱心的也才那幾個
這就是為啥他們敢肆無忌憚亂搞的原因

等11/23吧!!
不論幾戶都能開會
屆時看有幾戶出席!?
又或者是繼續任人宰割
各位
大家說的法規我們都知道,偏偏主委都不知道,還是那個250教他的?

我們社區有人有採購執照的,有大學電機教授,也有開消防器材的,
但卻沒人願意出來,


很奇怪耶!主委辭職不是應該副主委補上來才對呀!怎麼隨便找一個補上來!

保全連個車位也管不好,
以前封路沒辦法,現在路開了,還是沒辦法,

有人要查帳,竟然不給看,他懂不懂呀!只要是厲害關係人都有權力查看,

昨天 終於碰到一群敢言的住戶伙伴了!
期待11/23 能集結更多住戶的力量,
為 腐敗的東山河 注入 新活力,
長久以來 有心想做事的委員 沒有住戶的支持 無法保護社區,
只能任由有心人士的操弄

請大家告訴大家 : 如果 11/23 再不站出來,
東山河就不只5個基地台了

我上網查了一下 ,
只有 一支基地台是2004年裝設的,
其它都是2008年以後裝設的

誰允許裝設的 , 為何住戶不知情,
11/23 問個清楚 將私下和電信公司簽約的人移送法辦.

順便清查一下 , 租金到哪裡去了

別忘了 , 和碰到的住戶說 : 你/妳知道 A、S...棟被裝設基地台嗎??

團結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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