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可忍...孰不可忍,小弟也是承購g區的,從去年家具年終慶買完後,放到今年家具年終慶都結束了,還沒搬進去,老實說,我研究了合約很多次了,也知道牠們都有再看這個版,請g區的承購戶[已交屋或未交屋都行]私訊我......考慮走[正常]管道"協調".....g區其實圖文不符部份很多,找時間約出來後我可以提供我驗屋資料大家參考,買房子本來是件喜事,弄到這樣......只好自力救濟
胖阿一 wrote:私可忍...孰不可...(恕刪) 其實我覺得不意外,G區的問題&疑問是不少我們也是怕夜長夢多提早解約了(現在想想這舉動是正確的)他們確實有再注意這個版,因為他們也跟我說.....我們的律師也有再注意看哦!(這意思了解吧)
1、為什麼催促著驗屋交屋?2、道路、電、水似乎還沒好,交屋怎搬進去呢?無安全之虞嗎?3、硬要用合約逼交屋,公共區域沒完成算給付不完全嗎?4、房屋契約書第九條內容,買方似乎無招架之力,只能被壓著打!5、房地合一稅對買賣方今明年交屋的影響有人清楚嗎?請版上大大明示,謝謝!..........哎!還好多疑點=.= 對了,另政府頒訂之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又是怎麼一回事?
記得在書上看過,如驗屋.交屋後簽名,再反映有什麼問題就常被拿來當擋箭牌,真的要好好仔細檢查,有的也會找設計師一起去,順便丈量坪數是否如實,因為在退之前還蠻常跑工地看,有看到些許粗糙的地方,畢竟這建案一大片,品質的兼顧還是很難十全十美,就得看個人驗屋的細心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