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ldkao wrote:
他們都是照規定流程....(恕刪)
你寫了一大堆,是不看樓主的文嗎?
第一趟:拿錶去出保
第一趟:拿到整新機(別和我說 當場配對 這鳥話。
怕你不知,還是廢話提一下。換回的整新機,電力太低,板本也低,
光更新 再配對,最少兩小時)
第三:拿回的整新機 配不成,只好跑去,現場也無任一位 可協助配對成功
只好再送修
未料 原廠竟要求 提出 出示第一趟送修的 手錶購買證明
一:首趟送修 及次趟領機 都無需核對 也就是原廠流程無誤 無需證明
為何後面 整新機 出包。竟不處理再次出保,反而刁難客戶???
這符合那項規定?
唯一可能 整新機 無法測得 內部 序號。故無法 去判斷是否 樓主 拿B冒充A
原廠也提不出 證據,只能 權力範圍下 要求客戶提出購買證明 以便再送審出保
得到再一次的整新機。但又不便和客戶 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