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情境
我住台中新房子跟老婆小孩在高雄 預計5月份交屋
我的戶籍不遷去高雄是因為孩子的補助這樣可以看二縣市兩者誰高選一邊聲請
新房子只有老婆跟小孩(0歲)戶籍 房子名字是老公的 這樣符合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嗎
問題2
承上題 因為房子是1+1房 有生2胎打算 到時候有換房需求
我持有住滿6年後(老公戶籍一樣在台中 老婆小孩戶籍在新家)
適用房屋稅400萬免稅額嗎?
假設我取得1000萬賣1200萬 有200萬交易所得
我是得被課200萬*20%=40萬 實得160
還是因為免稅額 所以不用繳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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