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重購退稅

想請問一下重購退稅,房子在108年4月交屋
戶籍在109年7月遷入(之前還沒入住),
如果想在114年2月之後賣出,但是這中間
有兩次半年的時間沒有住,因為生小孩的關係
回老婆娘家住,這樣是否符合資格呢?
新房子的話預計在115年第三或第四季交屋
另外想問沒有遷戶籍的話,是可以申請自用住宅利率補貼與舊青安並用的嗎?
2024-10-17 10:49 發佈
建議您可以詢問代書會比較正確。
戶籍要放好放滿一年以上。 都要自用不能出租
買賣在二年內。
且新的要比舊的貴。(土地)
且新的要去遷入戶籍 才可以退。
買賣人都是同一人最簡單。(或者有直系)

且退完 五年內買賣    
退的錢會要回去。

我是三年多前自己辦過。
siva01

很久啊。所以土增稅 都可以買一台賓士了。一定要退的。

2024-10-17 13:26
Sanji1830
Sanji1830 樓主

瞭解,謝謝你喔

2024-10-1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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