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月薪約3萬(年薪大約36W左右,公司沒多啥分紅/獎金)
先生月薪約9萬多(年薪約180萬,公司每年固定2個月獎金,加績效獎金&分紅)。
兩位都有固定薪轉,且同一公司工作時間都超過10年(先生名下還有一棟透天自用住宅,已無貸款)
此次預售屋房子當時簽約是買老婆名字(算起來是首購),關乎到房貸借款問題:
他們問到借款人要用她(老婆)還是先生名字比較容易過件?
●方案一:
老婆當借款人 + 先生當保人方式?
●方案二 :
用先生當借款人,因房子為老婆名字(所以老婆當保人)? 這方案會有衍生啥須注意的事項嗎?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