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小弟最近積極看房,為了找到與太座安身之處,上週六在高雄建案下了訂金10萬,不是一時腦衝,建商當下是允諾有七天鑑賞期,中間並未簽約,只有刷定10萬,以及拿了份合約書回家詳閱,總價格也還在等建商往上呈報(但我想是代銷話術,基本上是當初談的價格),但回家後仔細分析了各項優缺點後,覺得還是要在找找更適合自身條件的物件,因此想要退訂,
請問板上大大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分享,又或者是有被任何刁難的經驗嗎,還有是不是真的有七天鑑賞期,爬文後似乎每個人說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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