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服務費是多少?如何談服務費?(可按左詳讀內文)
一、房仲服務費:
法源依據-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一)、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
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
一個半月之租金。
(二)、前述報酬標準為收費之最高上限,並非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仍應本於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個別訂定明確之
收費標準,且不得有聯合壟斷、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也就是說,仲介服務費(買方+賣方)最高上限為不動產實際成交價的6%,在6%範圍內,買賣雙方可自
由與房仲商議服務費金額的多寡。一般而言,目前普遍以-買方付1%-2%,賣方付3%-4%的
規則收費。但如果物件金額很高,賣方也許只答應付成交價1%或是一定金額,只要
雙方約定好,也都是可以的。
二、談服務費的時機:
買屋者-
(1)準備出價付斡旋時-適合討論服務費
開始看房時,連要不要買自己都不確定時,別出手討論或砍服務費。等確定房仲找的物
件有喜歡時,準備出價付斡旋時,再來討論服務費。
賣屋者-
(1)簽委託時-即應於委託書內明訂服務費的多寡。但後續談判議價過程中,服務費
如有修訂,仲介及屋主雙方即應重新簽訂委託書或於原委託書修正處,簽名或
蓋印,以避免後續糾紛。
三、服務費如何談?
(1)仲介業者為直營、加盟或是獨立品牌業者-
通常直營業者服務費規定較死,服務費議價空間較小。而加盟業者及其他較小品牌業
者,服務費議價空間較大。一般而言,買方服務費1%(有的最少5萬),已是底線。再往
下出,房仲應該也不想理你。而賣方服務費,直營業及加盟業者多為3%-4%,獨立小品
牌業者最低為2.5%或是10萬元。
(2)物件為專約(只有一家可賣)或是一般約(多家業者一起賣)
專約物件,因為只有一家房仲可以賣,買方服務費議價空間小。如為一般約,因物件
有多家房仲一起賣,有時為了避免他家業者搶走生意,為了成交服務費比較有談判空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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