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宅接連開工 陳其邁:加速推動社會住宅,加碼至一萬戶 轉市府圖片: 市府加緊腳步興建社會住宅,增加至1萬戶 除提供年輕朋友就業居住, 也提供弱勢朋友可以生活在高雄市最佳的區域, 解決市民居住需求。 ~~~~~~~~~~~~~~~~~~~~~~~~~~~~~~~~~~~~~~~~~~~~~~~~~~~ 社宅持續推動應該可以解決房價高漲問題...
天鴿 wrote:市府加緊腳步興建社會住宅,增加至1萬戶 看到這種新聞我是淡淡的難過感覺執政者都在愚民2016執政的政見是蓋社宅結果到現在蓋好2萬戶這2萬戶94%是雙北+台中貢獻的執政黨只蓋了6%......而且人家蓋還一直扯後腿對手沒阻止你蓋然後你自己又不蓋
社會住宅,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公營住宅。所以市場反應如何?還是得觀望。有自己的一個家還是比較實在啦!
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條件有社會住宅當鄰居,周邊住戶是不爽的---公辦社會住宅之租賃期間最長為三年。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屆滿前三十日仍符合原承租資格者,得於租賃期間屆滿十日前檢附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文件,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續租。逾期未申請或申請未獲核准者,其租賃關係於租賃期間屆滿時消滅。公辦社會住宅租賃及續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但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為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