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有親戚在高雄鄉下擁有一塊約3-4分的土地 土地分類上是寫"旱地" 持分為3分之1 但是土地持分對象在共同持分土地上建別墅 未告知其他持分者,也可能無申請相關建設執照 該向什麼單位提出?還是有什麼處理方式... 謝謝
不分割+繼承,沒甚麼問題不分割+不相干人買賣,有難度要分割,原農地要恢復原來原狀,清除非必要農作需要之人工設施並恢復種植,簡單來說就是先拆屋並種植樓主目前就只能持有或賣給屋主當然協助屋主取得合法建照或強制屋主拆屋也是選項
共有沒鑑界的土地除共同持有人 買賣比較沒問題外跟那種專收那種的土地開發商一般人不會去買來砸自己的腳衝吧藍龍 wrote:土地分類上是寫"旱地"持分為3分之1但是土地持分對象在共同持分土地上建別墅 就是農舍麻~~~(自行GOOGLE)如是非法的那N年前就得可能既往不咎想走司法程序去申請土地鑑界後持有土地遭農舍侵占1.叫他出錢買下2.叫他拆屋還地不理 寄存證信函再不理 申請調解再不理 走民事法庭這樣大概耗時3~5年吧(民事庭開一庭好像間隔3~6個月吧)如果它拆屋還地後又再擴建就變成新違建就可以舉報違建但什麼時候會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