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持分,有地上建物沒辦法過戶?

如題
我有親戚在高雄鄉下擁有一塊約3-4分的土地
土地分類上是寫"旱地"
持分為3分之1
但是土地持分對象在共同持分土地上建別墅
未告知其他持分者,也可能無申請相關建設執照
該向什麼單位提出?還是有什麼處理方式...

謝謝
2021-05-02 5:05 發佈
共同持分土地是可以過戶的~要分割過戶才會有不能過戶的問題
不分割+繼承,沒甚麼問題
不分割+不相干人買賣,有難度
要分割,原農地要恢復原來原狀,清除非必要農作需要之人工設施並恢復種植,簡單來說就是先拆屋並種植

樓主目前就只能持有或賣給屋主
當然協助屋主取得合法建照或強制屋主拆屋也是選項
不知道是否有錯,記得之前看版上F大大的文章,持分是可以買賣的。只是因為難處理,賣價一般很差,一般會走到不賣給其他持分者都是因為鬧翻了,再也不想有任何交集。
衝吧藍龍 wrote:
如題我有親戚在高雄鄉(恕刪)


看不懂你的描述~

你是一宗土地吧~

一宗土地要蓋建物....

所有持分人都要用印的....

你說你不知道....

那就兩個狀況~

違建或偽造文書~
共有沒鑑界的土地
除共同持有人 買賣比較沒問題外
跟那種專收那種的土地開發商
一般人不會去買來砸自己的腳

衝吧藍龍 wrote:
土地分類上是寫"旱地"
持分為3分之1
但是土地持分對象在共同持分土地上建別墅

就是農舍麻~~~(自行GOOGLE)
如是非法的
那N年前就得可能既往不咎


想走司法程序
去申請土地鑑界後
持有土地遭農舍侵占
1.叫他出錢買下
2.叫他拆屋還地
不理 寄存證信函
再不理 申請調解
再不理 走民事法庭

這樣大概耗時3~5年吧
(民事庭開一庭好像間隔3~6個月吧)

如果它拆屋還地後
又再擴建
就變成新違建
就可以舉報違建
但什麼時候會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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