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大樓舊屋660萬(當年購入成本約300萬),換了大樓新屋花了約1600萬,這部分本月開始的的報稅不知如何處理計算?能否有前輩大概說明一下?感謝先。
舊制賣出時,需繳交土增稅及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併入當年綜所稅申報)
新制賣出時,需繳交土增稅及房地合一稅(分離課稅)
重購退稅:(兩年內先賣後買、先買後賣均可),於當年度購入新宅後即可向主管機關申請
舊制,必須新宅移轉現值超過舊宅(扣除土增稅餘額),土增稅及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均可提出退稅
新制,按比例退稅(賣大換小宅也行),只能退土增稅。
樓主所提案例為舊制,就是除可退土增稅外,也可申請退還當年度多繳的所得稅三萬多元。
要注意!重購退稅,屋主戶籍五年內不可任意遷離,必須自用,否則會被追繳退還。若仍然不懂,最簡單親自到國稅局,承辦人會幫你查清楚,不必自己在這傷腦筋。另外,小弟有點疑問,買賣時你的代書錢也太容易賺,還是樓主都是自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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