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建案已在你的口袋名單內,進入招待中心,直接跟他說我要借買賣契約回去看,如果代銷要帶參觀也可以,但一定要在你將建商的契約書和內政部的公版契約書核對之後,再來和代銷喬樓層、位置及價格。所有建商與公版有出入的地方,都是買方可以拿出來議價的點。
(補充資料:原來還有不動產說明書(預售屋)這種東西,不過會有代銷業者整理資料並主動提供?我很懷疑,大多都是用很漂亮的簡報檔來做說明及介紹。
回去後,一定拿建商的契約來和公版比對,可以去行政院:首頁>資訊與服務>消費者保護,下載
1、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2、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及第19點規定之生效日期,修正自109年5月1日生效)
(詳細修正內容可以查修正總說明)
(修正重點)
一、應記載事項:
(一)、附屬建物部份,自107.01.01之後申請的建照,只有陽台能登記。(第四點)
(二)、共有部份分配比例及面積計算方式明確化。(第五點)
(三)、用語修正(第七點之一)
(四)、禁止「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第十一點)
(五)、接通自來水、電力及預售屋內天然瓦斯管線費由賣方負擔。(第十三點)
(六)、增列結構保固項目(基礎、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及明確雜項工作物)(第十七點)
(七)、增列預售屋使用之建築材料、除第十一點第二款、第三款之重大瑕疵外,買方不得通知金融機構終止發付貸予賣方。(第十九點)
二、不應記載事項:
附屬建物除陽臺外,其餘項目不得約定計入買賣價格。(第七點)
多花一點時間比對,你可以發現建商的良心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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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有兩本契約?
我不是只是買一間大樓的房子嗎?
怎麼需要兩本契約,這是我第一時間的想法。
原來一本是土地,一本是房屋。
沒事幹麻拆兩本,這就有玄機了。
有可能是稅務上的考量,也有可能是當初土地入手時並非是在起造人名下。
所以我手上拿到的就是兩本。
但是分別在會土地契約和房屋契約中都有註明聯立契約條款。
這一點需特別注意。
<土地部份>
本契約土地之房屋,由買方另向房屋權利人價購,該房屋買賣契約與本土地買賣契約為聯立之契約,應同時生效、履行、消滅,不可分割。
<房屋部份>
本契約房屋之士地,由買方另向土地權利人價購,該土地買賣契約與本房屋買賣契約為聯立之契約,應同時生效、履行、消滅,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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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件,一定要有土地標示,也就是確定土地坐落的地號,面積及使用分區。
另外,也必需要有建物的建照執照,依政府規定,要有建照才能開始銷售(含預售)。
好,現在開始重點來了,我們就從土地來開始認識。
一、了解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及相關計畫
一定要去看這個地區的都市計劃。高雄市都市計畫地理資訊
以苓雅區為例:
在上面搜尋欄打苓雅,可以找到最近一次的『變更原高雄市(前金、新興、苓雅地區)細部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這一個主計畫一定要看。你可以看到這一個地區,自有都市計畫以來所有修正的歷程,讓你對這一個區域有更深一層的認識。而其他搜尋中有關苓雅相關的計畫也要一併參閱,尤其是和你要買的地點附近的區域有關的計畫,一定要特別注意。建議有關該區的所有計劃要全部下載下來看過一遍。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也是大略要看過一遍。
而未來可能會實施的『高雄市國土計畫資訊網』也要看一下高雄市在國土規劃上所要發展的趨勢。『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文字檔)、『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第一場公聽會(苓雅區公所)』(簡報檔)
二、歷史地圖
首先從百年地圖下去看,我會選以下的圖層來比對、
『日治二萬分之一(台灣堡圖)』(這一個建議一定要看)、
『高雄市舊航照影像』、
『高雄市一千兩百分之一都市計畫航測地形圖』、
『高雄市一千分之一都市計畫航測地形圖』(這一個建議一定要看)
而『AFASI 農航所瀏覽平台』也可以看歷史的航測圖,不過當初不一定有照到,要看運氣。
三、周邊環境及管線
『土壤液化潛勢查詢系統』、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災害潛勢地圖網站(含淹水潛勢)』、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污水管網』、
『高雄捷運都會線(黃線)路線規劃示意圖』、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禁限建管制查詢系統』、
『高雄市環保局-噪音管制區圖』、
『空氣品質監測網』、
『全國環境輻射監測』、
『工業管線查詢系統(這一個一定要看)』可以了解附近的工業管線,來當議價的籌碼。
四、地籍資料及士地使用分區
『地籍圖資系統』、
可立即查到面積、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土地地價
『土地開發資訊系統』
如果閒閒想多了解該地區土開資訊,也可以利用此網站查詢。
『高雄市都市計畫地理資訊』
可以查詢土地使用分區。而各縣市的『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建蔽率及容積率』規定並不一樣。
在此簡述,就住宅區第一種~第五種而言,第五種住宅區(建60、容420)已經是這一個住宅區形態的土地使用到極限了。
而商業區第一種~第五種,第五種商業區(建70、容840--你看看你看看,建敝率只多10%,而容積率卻多出420%,這不恐佈嗎?)則是這一塊土地所使用到最頂的形態,就是這一塊土地已經可以開發到極限了。在商五的狀態下,居住的品質不會太好,而且該大樓可從事商業行為。就都更而言,建商也會比較偏好整合商五土地內的舊公寓及華廈,因為可以創造出更多的利潤。
五、調閱土地謄本
調閱土地謄本可以了解,賣給你土地的人是不是真的土地的持有人。(不過這個我後來也沒有刻意去查,但是最好是要去查一查,尤其是買中古屋時一定要土地及建物謄本,建物最好是已有做過登記。)(土地謄本3/24查完了,確實和簽約買賣的是同一人。)
六、建商土地入手價格
這一個就要在網路上查新聞,或是去看實價登錄的士地買賣部份。可以和建物一起捉出建商的開發及建造成本,換算出建商每一坪的成本。不過這一個計算有些累人,我也不太會算,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別人的文章來試算一下,當作議價的考量。不過有時候知道太多低價,可能失去買房子的衝動,結果失去買到好房子的機會,這是一個兩面刃。
光土地坐落的部份就先寫到這裡。後續會開始來寫契約書的內容。
如果在這個部份有大大覺得有缺漏的部份,大家來交流交流,我再來補充。
拿照片給你看 wrote:
若真的已經到了簽約審(恕刪)
沒錯,所以這是一個攻防戰的問題,要怎麼取捨還是看自己。
就像我看到的契約書,交屋款是5萬,公版是5%,差很大。
我當場也問建築公司的人員,當天來的是業務助理,
我當然知道改成5%的機會不高,但是還是要故意問一下。
建商是怕奧客,消費者則是怕黑心建商。
同樣的,我同一份契約書看到
『除經買方同意,不得以同級品之名義變更建材設備,或以附件所列舉品牌以外之產品代替」
雖然這個公版也有,不過至少建商沒有把他亂改掉,而建材表也都在標準之上。
要買到最低價幾乎是不可能的,建商也不是吃菜的。
所以就要看這個房子你有多喜歡,
讓你可以接受他某部份的缺點和議定的價格。
這幾天建商拿到使照了,開始要跑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在想有空要多去地政看一看公告,不過現在大多都是
『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之建物標示圖』
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免再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不知道會不會有誤差找補的問題


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消費者真的是很弱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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