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得足夠意見 本人已深刻檢討自身觀念
cocacola777 wrote:
樓主太玻璃心 沒有什...(恕刪)
其實也不要太酸樓主了
不過花錢自以為是老大真的不OK
需要幫忙適時的告知請人員幫忙,我想在執勤上應該是不會有大礙,也會得到幫助!
看起來服務業的人員訓練還是得加強,代銷人員也是!!
benlymiriam wrote:
奇怪~只有我覺得你本...(恕刪)
你好喔 社區本來就有提供推車供住戶使用 我這補充上行嗎? 之前已使用過
我們也不是奧客到說一定要保全秘書幫忙搬 不然怎會媽媽自己摸摸鼻子想辦法搬上來 是後詢問媽媽不敢請求保全幫忙的原因是當天執勤保全本來就態度很差 之前我們有遇到其他保全是會幫忙拿取的
且今天我們要求不是要他們搬運上去 是"幫忙" 看能不能保全大哥能協助貨品上推車 協助運送時扶一下貨物使貨品不致掉落或失衡 這樣要求太超過嗎? 所以我回想在北高雄大樓的經驗加上求證在大間物業公司上班的朋友 我們這要求不是過於苛刻說

另強調付管理費是 由於有些建案建商代管期間住戶是不用付管理費的 但此建案我們預付一年且代管期間已扣繳 今天我們沒繳費 不敢要求太多 但我們明明有使用者付費 希望能在需要被幫忙時得到點幫忙而已
deltasigma wrote:
你人不是在家裡,怎麼...(恕刪)
那天我帶另一隻狗狗過去找我媽
兩隻狗碰到就很high不太受控制 只要我們一出門就會開始狂吠要跟出去

如果只有一隻的話就冷靜多了
所以我在家裡安撫兩隻狗 但我有一起把貨品從電梯間搬到家內
這部分我檢討 我希望能有物業員工幫忙是不妥當是超過住戶可要求範圍 我會在自省自己的態度跟觀念 主要是看到媽媽膝蓋不好還硬搬上來真的太生氣了 不過我也有錯 讓他一個人搬運上樓

但希望未來有孕婦 小孩 老年人需要幫忙時保全秘書能夠適時提供幫助
且櫃台規定一定得兩人在 若真有緊急需求時 還是這種說法還是冷漠態度的話 就真的不可取
所以希望能跟建商反應物業公司在管理規定上是否能有彈性上空間 讓駐守人員不一定非得兩人待在櫃台 應該只要櫃台不放空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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