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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臺戶是否可以蓋涼亭????

經某前任委員勸說, 擔心害到他, 先撤下內容
2019-01-29 12:41 發佈
super小平民 wrote:
各位大大午安~最近...(恕刪)


據我所了解~根據公寓大廈管理辦法~改變外觀就是不行

必須要強制拆除!

就算大家都同意~也必須申請使用執照

不然就是違建~
1. 先看是否約定專用
2. 看圖片花架是露空的,若沒封閉應該不會被拆。

以最嚴的台北市來看,也只會列管而已: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 七 條 以竹、木或輕鋼架搭建之無壁體花架,其頂蓋透空率在三分之二以上、面積
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高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且未占用巷道、法定停車空
間、防火間隔(巷)或避難平臺者,應拍照列管:
一 設置於屋頂平臺,其高度在二點五公尺以下。
二 設置於露臺或法定空地,其高度在二點五公尺以下或低於該層樓高度。

第 十七 條 設置於建築物露臺或一樓法定空地之無壁體透明棚架,其高度在三公尺以下
或低於該層樓層高度,每戶搭建面積與第六條雨遮之規定面積合併計算在三
十平方公尺以下,且未占用巷道、開放空間、防火間隔(巷)或位於法定停
車空間無礙停車者,應拍照列管。
前項規定係以單戶計算面積,並應包含既存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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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非約定專用,查查大樓平面圖,看是否是"避難平臺",可能有機會。
super小平民 wrote:
各位大大午安~

最...(恕刪)

醜死⋯⋯

aklasse wrote:
1. 先看是否約定...(恕刪)


大大午安

露臺是約定專用, 不過好像也是算消防避難空間
豆豆3108 wrote:
醜死⋯⋯...(恕刪)


哈哈哈!!!
有人(前委員)出來幫他說話, 說該住戶是畫家, 用這樣是為了大樓整體的美感, 可以幫大樓加分,
是聽說那人跟該住戶有親戚關係, 其他幫腔的有一個還是現任的委員
我覺得改建商的範本也不錯了,另外買個有500萬大洋傘戶外桌取代架子就好


不是也有戶在露台蓋鐵皮屋,這個比鐵皮屋好看。
super小平民 wrote:
哈哈哈!!!
有...(恕刪)

小心處理,
免得影響整棟大樓的價值!
以前有個朋友當初也是買大樓2樓陽台有個超大露台,一天到晚上面也都丟煙蒂或垃圾,真的很頭痛,後來建商免費幫他加了採光罩,本人也不太敢走去外面,頂多用來曬曬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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