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獅子王 wrote:到時候還不是扣進你的...(恕刪) 樓主的意思應該是當初代收款裡,有筆預繳六個月管理費的費用。但等交屋後這六個月預繳被決議直接納入管委會公積金,也就是說交屋後馬上就開始要繳管理費對吧?
應該是當初建商收的代收款裡, 有預收6個月的管理費所以當管委會成立後, 本來可以拿這6個月的管理費先檔 (就是半年內不用再繳管理費)結果有些管委會直接把當初建商跟住戶收的這筆預收款直接轉成大樓的公基金住戶變成一開始就要每個月繳管理費, 等於變相被多要求付半年管理費用的錢來當大樓的公共預備金....這種情形好像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