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況交屋請益

請問建商若在新成屋的買賣合約書中記載到:
[現況進行交屋,若有發現瑕疵項目則以保固問題處理]

這樣是表示屆時就不能待完成驗屋後,再進行過戶的意思嗎?
若覺得合約書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請建商針對合約內容進行修訂嗎?
還是說就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2018-12-05 21:56 發佈
樓主您好,應將缺失改正完成複驗後交屋,可再問看看代銷,加油。
這是新成屋的買賣合約書?
還是要切交的合約書
alexchen9781 wrote:
請問建商若在新成屋的...(恕刪)
您好, 是新成屋的買賣合約書
冤有頭 wrote:
這是新成屋的買賣合...(恕刪)

alexchen9781 wrote:
您好, 是新成屋的...(恕刪)

恭喜,你若還沒簽就已先取得上公平會及消保會的不敗證據,只要拿出來絕對能全身而退;但妳若簽了才問,表示妳已"知情",換你要解釋一堆了。不過還是建議你跟他們說交屋前修繕好比較合理

樓主該不會買,很會賣房子那間?
alexchen9781 wrote:
請問建商若在新成屋...(恕刪)
奇耙毛 wrote:
恭喜,你若還沒簽就...(恕刪)

請問一般是會要求白紙黑字註記在合約上頭嗎?
如果建商不願修改合約內容,是否有建議的作法?
sky680120 wrote:
樓主該不會買,很會...(恕刪)

有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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